2007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工作总结
2007年,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的背景下,全市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应对挑战,牢固树立“保护保障,科学发展”理念,认真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职能,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出色完成了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
一、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空前,耕地保护取得新成效
严格保护耕地始终是国土部门的首要职责和任务。一年来,全市国土部门坚持以管理促保护、以开发促保护,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并把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作为保护耕地的头等大事,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抓实抓好。
(一)以建促保,切实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2007年是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对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空前重视的一年。3月下旬,市政府在缙云县召开全市土地开发整理暨建设用地复垦现场会。会后,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了新一轮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的高潮。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考核奖惩,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2007年,全市完成土地整理项目176个,面积60.57万亩,建成标准农田21.59万亩,比年初省厅下达的建成标准农田任务2万亩多出19.59万亩。完成建设用地复垦项目158个,面积0.51万亩,比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建设用地复垦任务0.35万亩多出0.16万亩。完成土地开发项目156个,面积2.21万亩,连续第12年实现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景宁县坚持领导、政策、资金、措施四到位,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全年共完成土地整理11.7万亩,建成标准农田2.88万亩。
(二)严格管理,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一年来,我市国土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任务,及时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的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违法查处机制,确保耕地保护各项管理职能到位。同时,按照“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要求,认真开展基本农田核查工作,保证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区位和利用状况得到落实。坚持以管理促保护、以建设促保护,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水平。松阳县以创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全面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建设。2007年,各县(市、区)共14个乡镇创建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二、建设用地报批进展顺利,保障发展取得新成效
2007年,全市国土部门坚定不移地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千方百计拓展用地空间、用好计划指标,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
(一)拓宽空间,积极做好土地规划调整
面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暂不能及时修编的难题,各县(市、区)国土部门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应对,在制约中求突破,在利用中求创新。一是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及以行政区划变动所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一年来,全市按照法律程序对68个建设用地项目涉及53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局部调整,共调整地块119块,面积4084亩。各县(市、区)想方设法,紧中求变,在行政区划变动中寻求突破。景宁县鹤溪镇的规划调整已经省政府批准,遂昌县的云峰镇、妙高镇,莲都区碧湖镇,缙云县的五云镇、新碧镇等镇的规划调整正在进展中。二是想方设法利用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政策。市本级牢牢把握丽水南城开发作为全省首个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这一契机,主动做好规划调整、指标落实、项目报批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南城区块的开发建设。南城首期开发区块5.5平方公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于6月初顺利通过省政府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空间8275亩。11月争取到省厅单列下达南城区块开发农转用指标1653亩。年底前,加上内部调剂落实建设用地复垦指标1000亩,南城区块共报批农转用和征收3500亩,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南城区块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龙泉市以低丘缓坡开发利用项目争取支持,获得计划指标354亩,缙云县争取到省厅追加用地指标814亩,其他县也在低丘缓坡开发利用上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二)多方争取,努力提供建设用地保障
2007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仅6380亩,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极为突出。我市国土部门坚持内外协调、上下衔接,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全力抓好项目用地的报批和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能源、交通、水利以及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工业项目对用地的合理需求。一年来,我市共争取到省厅追加各类用地指标10311亩,其中追加我市建设用地计划指标7141亩(其中省重点单列指标2949亩)、标准农田建设奖励指标1037亩、2007年统筹奖励指标1705亩。共上报审批总用地面积1.81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68万亩,供应具体建设项目用地1.61万亩,其中市本级0.52万亩。尤其是这几年上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中,水阁水厂等14个重点项目已获国务院批准,面积1.54万亩。通过国土部门积极的努力,有力地保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创新机制,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2007年是市政府对市局和莲都区政府实行征地拆迁“捆绑考核”的第一年,也是市区征地拆迁工作机制落实最到位、运行最顺畅、协同最有力、效果最显著的一年。我局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按照“走近矛盾,破解难题,操作到位”的工作要求,主动与莲都区做好项目的对接,尽早梳理,倒排计划,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一年来,顺利完成了500KV苏埠输变电工程、两龙富岭连接线、丽水中学迁建等54个重点项目的征地政策处理工作,共清场交地面积4271亩,有力确保了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整体推进。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年来,市区共完成集体土地房屋拆迁626户12.37万m2,公寓安置341套面积3.21万m2;迁建安置681.5间;产权调换77套
(四)落实措施,有效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
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农民建房问题,在调研中不断规范和完善农民建房政策,并通过专项安排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利用闲置地和宅基地建房、安排农民新村建房和农民公寓、下山脱贫和地质灾害搬迁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支持和鼓励农民通过建房这一有效途径改善居住条件,农民建房难问题开始得到破解。2007年,仅莲都区就审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1139户,总用地面积
三、节约集约用地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自身条件,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立足于丽水自身的立地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坚持向山谷要空间、向空间要空间、向结构调整要空间。一年来,各地通过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鼓励“零增地”招商、“零增地”技改、闲置厂房租赁、闲置土地盘活等多项措施,积极引导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各县(市、区)从当地实际出发,切实加强了计划安排、项目预审、用地报批、供地审查、批后监督和复核验收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按优化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和绿化率标准供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用地。认真做好内部挖潜文章,努力在盘活存量土地、消化闲置土地上下功夫。一年来,全市共完成存量土地供应2300多亩,市本级共对53宗工业用地收取闲置费103.78万元。丽水经济开发区对企业厂房加层的免交出让金,共办理169个项目增加容积率建筑面积13万m2,相当于增加建设用地240亩,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推进土地市场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比例进一步提高。全市共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 190宗,面积4299亩,占供地总量的27%,出让金合同数56.46亿元,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其中,市本级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26宗,面积1741亩,出让金合同数46.1亿元,其中“7.31”出让的5宗商住用地已退回3宗,面积180.7亩,出让金合同数14.36亿元。莲都区在商住用地出让方面迈出了大的步伐,全年共出让商住用地102亩,土地出让金达1.56亿元。与此同时,我市认真贯彻省政府有关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会议,出台了《丽水市区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各县(市)也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实现了工业用地供应从协议出让向招拍挂出让的平稳过渡。一年来,全市共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91宗,面积2134亩,出让金合同数2.49亿元。
(三)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完善土地收储机制
2007年下半年,为平抑市区不断“跳高”的房价,市政府决定将全年的商住用地计划从年初的650亩调增至1000亩。面对新的任务,我局迅速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重心,主动与建设局、莲都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衔接,积极做好出让地块的征收、拆迁和前期开发,适时加大供地的数量,优化供地的结构,满足了房地产市场的用地需求。一年来,市区公开出让商住用地15宗,面积1034.94亩,出让金合同数44.93亿元。办理各类土地转让补办出让3713宗,补交土地出让金4241.8万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催缴和滞纳金的收缴工作。2006年以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7.91亿元已全部清缴完毕,处理欠交出让金滞纳金项目20个,收取滞纳金0.6亿元。市本级和各县(市)土地储备机构的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前期开发更加到位,融资功能更加突出,调控作用更加明显。一年来,市本级共收购储备土地2858.7亩,支付收储资金2.63亿元,总实物储备11375亩,年底储备资产总额达14.34亿元,累计供应储备土地5420亩,实物储备余量5955亩,规划红线储备2735亩,大大增强了政府调控土地和调度资金的能力。
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维护权益取得新成效
(一)不断完善国土资源政策体系
市本级针对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显露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反复论证,形成决策,认真做好土地市场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工业用地出让、地质灾害防治、征地拆迁、农民建房等方面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一年来,先后为市政府制订出台了《丽水市区补缴土地出让金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市区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意见》、《关于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丽水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用房和安置用地分配暂行规定》、《丽水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标准和农民建房标准的通知》、《丽水市中心城区外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补充规定》、《丽水市城市规划区集体留地补充规定》、《丽水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暂行规定》等12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这是撤地设市以来市政府出台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文件最多的一年,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彰显了国土资源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庆元县重视抓好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的调研和完善,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庆元县城市规划区内村集体留地管理实施意见》、《庆元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庆元县土地市场遗留问题的若干规定》等8个规范性文件,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
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各县(市)在征地中注重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补偿和安置工作平稳进行,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加强征地审查报批和审批后续监管,严把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审查关,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安置措施落实到位。从11月开始,市区范围全面覆盖、多数片区调高补偿标准的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政策进入实施,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村集体留地货币安置补助三个政策的全面覆盖。各县(市)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2007年,全市共有13471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中市本级参保人数为4912人。到年底,全市累计已有33246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
(三)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
全市国土部门认真贯彻“以防为主、查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主动出击、重拳治违,结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切实加大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用地行为,树立了国土部门的执法权威。2007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巡查29152人次,及时发现并当场制止土地违法案件907件,涉案土地面积26.36公顷,其中耕地
(四)扎实抓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以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矛盾纠纷排查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完善信访制度,强化信访考核,规范信访管理,及时查处信访案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控在当地,连续第三年实现了信访总量下降的目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07年,全市共受理国土资源信访1474件/批,同比下降2.8%;承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要信84件,同比下降10.6%,均按期办结,办结率100%。受理复查案件7件,其中作出复查意见4件,不予受理2件,自行撤回1件。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完成信访复核案件4件。省国土厅受理我市的复核案件3件,已作出复核意见2件,均维持我局的复查意见。
五、矿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与管理
全市完成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组织的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缙云县已完成报批,市级与其他县(市)已通过专家评审。继续实行矿山数量、新设采矿权的“双控”制度,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加快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调整步伐,全市现有持证矿山数已从上年225家减少到181家,矿产资源的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采矿权市场建设。6月份完成了遂昌金矿国有矿山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从此全面实现了全市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单轨制运行。全市共出让采矿权32宗,出让金总额1941万元,其中招拍挂出让8宗,出让金712万元。全年出让金入库金额3844万元(包括上年合同缴纳数)。二是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市场建设。市本级于1月份成功挂牌出让全市首宗探矿权,开创了我市探矿权公开出让的先河。此后,庆元、松阳、云和、景宁等县(市)相继对探矿权公开出让进行了尝试。全市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6宗,出让金总额达5821万元。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矿业权储备工作。青田、松阳、遂昌、景宁等县分别成立了矿业权储备中心,并投入资金800多万元,勘探储备探矿权项目7个。全面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实现矿山储量动态监管覆盖所有矿山和所有矿种。地质找矿工作继续推进,全市新设探矿权10个,其中龙泉市南弄矿段铅锌多金属详查项目,目前控制金属量15万吨,远景金属量达30万吨。
(三)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
2007年,全市共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700万元,收取面达100%。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超额完成,全市共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921.7万元,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数400万元的230%。认真实施“百矿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创建“生态市”作贡献。全年共治理废弃矿山10个,累计已完成56个废弃矿山的治理任务,治理率达81%。完成了7个省“百矿示范”工程。遂昌金矿创建绿色矿山试点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成为我市第一个省级绿色矿山。
六、坚持“防、治、迁”并举,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根治为重的方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全面做好汛期各项防灾抗灾工作
及时编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全面落实台汛期24小时值班、宣传、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各项防灾抗灾工作,确保了汛期地质灾害安全度汛。台风期间,全市国土系统共组织426组次1612人次,对974处次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检查,临时撤离323个点14629人次,发布各类地质灾害防范信息1392条。通过巡回授课、发放宣传资料、举办防治知识图片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集中培训30余次,参加培训1000多人,并对457个村38981人和40所学校14354人进行了培训,发放地质灾害宣传手册3500余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年历8000余份。市局荣获农村地质灾害知识培训全国先进集体称号,庆元县国土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
(二)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2007年,市政府将地质灾害搬迁工作作为全市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大事之一,启动“百村万户安居避险”工程,明确搬迁目标,落实搬迁任务。各县(市、区)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搬迁避险规划,积极研究制订政策,做到资金、责任、措施三落实,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工作得了历史性突破。全市共上报申请地质灾害搬迁补助资金和用地指标51个项目1845户6392人,省国土厅、省农办批复24个项目797户3016人,争取资金904.8万元,加上今年受灾另批的373人,共计批复3389人,补助资金1016.7万元。全市共启动地质灾害搬迁点64个,启动搬迁人数8076人,完成搬迁人数5473人(包括正在建房的),分别完成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启动5000人、完成2500人任务的162%和219%。投入治理资金1720.1万元,启动治理与应急排险项目28个,其中20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其余8个项目完成过半,力争在2008年汛期前使当地4494人摆脱地质灾害威胁。
(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基础工作加快推进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按时完成并印发实施,庆元、景宁、龙泉、青田等县(市)也完成了各自的规划修编工作。全市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子规划已完成并通过审查论证,这是全省首个地质灾害搬迁专项规划。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龙泉、景宁已完成了试点工作,提交了最终成果报告;莲都、庆元、青田、遂昌四个县的项目野外验收、最终成果验收均已完成。实施了由我局主持、省第七地质大队地调院协助的农村宅基地地质灾害防范研究项目。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取得进展,东西岩省级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完成,遂昌金矿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矿山公园之一,并已成功开园。
七、各项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服务社会取得新成效
(一)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
以规范土地登记发证、强化土地产权管理、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市已有50%的县(市)申请省国土厅地籍管理规范化达标验收,办理土地登记发证28590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2687宗,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38件。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量已完成90%以上,达到了省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全市已有5个县(市、区)完成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工作,5个县(市、区)完成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土地二次调查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省厅要求的7个县(市)基本完成了外业调查工作。
(二)国土窗口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县(市)国土窗口从增加工作人员、添置办公配备、改进办事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入手,进一步改进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得到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好评。市国土窗口一年来共接受群众咨询服务3100人次,比上年增加19%,受理承办项目11925件,比上年增加21%,已办结11410件,比上年增加18%,承诺时限内办结率达100%,提速率73.8%。
(三)国土资源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升
以实施金土工程为契机,全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网络设备基础日趋完善。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网络互通,为实现建设用地联网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网上审批奠定了基础。市、县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已成为市、县局政务信息有效公开的平台。云和县局的门户网站办的丰富多彩,很有特色,比较充分地展示了国土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电子政务系统全面运用,市局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国土资源勘查测绘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市本级共完成20个批次、132个具体供地项目的土地勘测任务,面积11097亩,承担25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和影响评估项目,为各类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了科学准确的基础数据。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市经济开发区设立的市测规院开发区分院,已经进入了良好的运作。计划财务管理井然有序,部门预算编制全面、执行严肃。综合统计、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等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在发展事业的同时,市局和各县(市)局自身的实力大大增强。
八、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巩固和深化国土资源垂管体制改革的成果。各县(市、区)国土局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完善机构设置,增加人员编制,公开招考和选调专业技术人才,促进了职能、机构、编制、人员的进一步到位。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同志进入了国土队伍,一些县(市)国土干部职工队伍老龄化问题开始得到改善。认真贯彻《浙江省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对松阳、庆元、缙云、遂昌、龙泉等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提任了6名市局管后备干部,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加强学习培训、抓好整改落实贯穿于活动的始终,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干部作风建设在增强“六种意识”、树立“五种形象”、落实“五项载体”、提高“四种本领”上取得实效。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积极推进基层国土所建设。松阳县古市国土所为“省级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先进单位”被推荐到省政府予以表彰。市局成功举办了全市国土系统首届职工运动会,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国土干部队伍健康向上、积极进取、团结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国土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以创建“廉洁国土”为目标,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立足从源头预防腐败,加快惩防体系建设,尤其是对预防的重要岗位、权力行使的规范、预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作出规定,初步形成了具有丽水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形成了全系统上下齐抓共管、各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积极创新廉政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市局和遂昌等局专门组织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到龙游十里丰监狱等地开展了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行政效能等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时完成了治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得到了查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国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依然是我们工作面临的难题,在宏观调控趋紧的形势下,国土管理面临双重压力;二是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大力推进;三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难等问题依然突出;四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搬迁治理工作还需加强;五是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业务水平和操作到位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国土所建设有待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等。
2008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国土资源管理面临机遇和挑战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的国土资源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2008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业创新、强市富民”总战略,发扬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团结拼搏、奋发有为的精神,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国土资源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工作目标是:总供地量 1 万亩,基本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达到省政府规定要求,完成土地开发1.5万亩,建设用地复垦3000亩,确保我市连续第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比例进一步提高,全市土地出让金合同收入30亿元以上,其中市区安排商住用地1000亩,土地出让金合同数20亿元,出让金入库数15亿元;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88%以上;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4000人,完成搬迁3000人,地质灾害隐患点无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制止率达到90%以上,新增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全市国土资源信访总量下降5%以上,报结率达到95%以上,其中重要信访件报结率达100%;完成二次土地调查阶段性工作,基本完成土地规范化登记达标县(市)工作;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主题、突出两大任务、处理好三个关系、着力破解四大难题。围绕一个主题,即要紧紧围绕“创业创新、强市富民”总战略,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主题来抓好国土资源工作。突出两大任务,即保障发展空间有效拓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保证土地市场和商住用地的供需平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理性和可持续发展。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理好保护与保障,重点展开与整体推进,依法行政与操作到位的关系。着力破解四大难题,即破解土地规划的空间限制,征地难、拆迁难,农民建房难,土地执法难。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2008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创业创新、强市富民”这个主题,在做好国土资源的保护与保障上下功夫
(一)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
一是强化责任,确保耕地保护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的规定,认真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制订《丽水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做好对各县(市、区)一年一度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全面落实保护耕地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全市的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各县(市、区)要按照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切实做好保护工作,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决不允许擅自占用或者调整基本农田。
二是继续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和标准农田保护补建工作。在二次土地调查中,各县(市、区)国土局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对已建的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一块一块进行核查,并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标明。对过去因种种原因造成标准农田移位的,要落实责任,抓紧补足建好。在核实好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数量的同时,要围绕省政府即将开展的“千万亩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工程”,积极配合好农业、水利等部门做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的建设,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好标准农田向农业部门移交管理的工作。
三是以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和建设用地的复垦促进耕地保护方式有效转变。这些年来,我市通过土地整理,在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拓宽了建设用地空间,有效增加了政府、村集体和农民的收入。随着土地整理立地条件的变化,尤其从2008年开始,土地整理产生的新增耕地将实行只能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的新政策,需要我们对土地整理这项工作重新进行审视和认识。今后我市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应转到土地的开发垦造耕地、建设用地的复垦和低丘缓坡的综合开发上。我市低山缓坡多,开发、复垦的潜力很大。各县(市、区)要对这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完善专项规划,研究制定进一步激励的政策措施,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和低丘缓坡综合开发,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土地开发整理的新路子。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和建设用地复垦,不仅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解决耕地的占补平衡和用地指标的不足,促进耕地保护方式有效转变,而且通过接受易地的委托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余缺的有偿调剂,能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是一项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有利于保障发展的事业,关键是要把各地的积极性落实到“办实办好”上。所谓“办实办好”,就是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开发、复垦土地的质量,经得起耕作检验,对得起子孙后代。近期,市局将安排滩坑电站建设占用耕地的开发补充耕地计划,希望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落实。
(二)积极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认真开展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
今年,市本级和各县(市)要在修改完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市、县级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在上级规划尚未明确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之前,规划大纲应确保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国家和省的控制标准。规划大纲应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为总体目标,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土地利用的发展方向、结构特点和重点布局,初步拟定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范围、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调整补划(建)方案、补充耕地对策、集约用地水平提高方案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排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注重做好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及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相互衔接,尤其是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总规模、空间布局、建设时序、基础工作和实施措施等五方面的衔接。积极配合规划建设部门写好“两规”衔接报告,核定“两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相应的控制范围。为解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期间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矛盾,市本级和各县(市)要充分利用浙江省作为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这一良好契机,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作为今年一项贯穿于全局的关键环节来抓,早谋划、早准备,切实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的政策用足用好用到位。鉴于目前省厅尚未正式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的实施原则、条件、范围、编制时间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在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相关急需建设项目的规划衔接工作,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尤其是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快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主动和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联系,并在规划编制中达成综合开发利用的共识,争取省政府和省厅对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三)综合运用各种有效举措,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土地利用现状,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通过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强化批后监管、优化用地结构等手段,降低传统产业用地规模,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用地比例,发挥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集聚效应。充分运用省政府和省国土厅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政策,千方百计争取省里对我市用地指标的倾斜。省厅对标准农田建设奖励的用地指标下达后,市局将按各县(市)历年建设标准农田的情况,建议市政府统筹做好安排。对今年的建设项目,能够落实好用地指标的,各地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对接,全力抓好项目用地的报批和服务工作。用地指标计划要兼顾全局、突出重点、合理安排,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重要支柱产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等项目用地。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高度重视和关注农民建房难问题。把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作为国土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努力在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用地指标、畅通审批渠道、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出实招、干实事,更加有效地解决农村住房困难户的建房问题,切实改善农民的生活和居住条件。市本级要继续加强农民建房审批和农民公寓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积极为撤村建居工作的开展做好服务。
(四)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龙头作用,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抓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规划“三区”管理,加快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的调整步伐,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对新设采矿权、探矿权,要严格把好准入条件,实行部门会审定点,做到合理设置、依法报批。对禁采区内的矿山,要制订关停计划,逐步关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20号)的要求,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重点抓好钼、萤石、沸石、高岭土、叶腊石、建筑石材料等主要矿种的整合工作。全市持证矿山地下开采的年平均生产规模达2.5万吨以上,露天开采的年平均生产规模达6万吨以上。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2008年9月底前要完成市、县二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估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标准的修订工作,做到不欠新账。继续实施“百矿示范、千矿整治”工程,做好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全市需治理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88%以上。强化矿产开发和储量动态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和山口叶腊石矿区集中开采区开发利用总体方案试点的实施工作。
二、紧扣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这个核心,在提高国土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水平上下功夫
(一)大力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解决我市土地供求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我市土地管理的一项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创新节约集约用地的办法和措施。市本级和各县(市)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若干意见》中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意见进行细化,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利用空间、加强基础设施用地管理、提高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率、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竣工复核验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处置闲置地和废弃地、研究地下空间利用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同时,要切实加大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全社会的土地忧患意识和节约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通过采取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核奖惩等举措,真正把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建设
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坚持土地和矿业权“两个市场”一起抓,加大国有土地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不断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和比例。
一是进一步深化完善土地市场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各项规定,全面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政策规定及配套制度,加强出让过程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管,规范出让的程序和行为。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严禁以财政补贴、返还、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等形式低价出让土地。建立健全土地出让全程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土地出让计划、出让过程、出让结果、利用状况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的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逐步实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有偿使用,今年7月1日起,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将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加强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妥善做好土地市场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土地二级、三级市场。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等三部、行联合下发的《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继续完善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作运行机制、融资还贷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资金管理机制。
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认真落实《丽水市矿业权出让实施办法》,按照采矿权市场更加完善、探矿权市场逐步规范的要求,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化配置工作。根据省国土厅的统一部署,推行矿业权网上审批和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探矿权有偿出让工作,积极开展探矿权的市场化配置,稳步推进探矿权市场建设。加强矿业权储备工作,探索创新矿业权出让机制。
(三)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理性和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事关整个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把握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是国土部门需要着力研究的一大课题。随着国家货币政策的进一步从紧和对房地产信贷新政策的实施和调控力度的加强,我市尤其是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新的动向,消费者从原先的狂热追涨购房转回到等待观望,开发商在一系列的调控措施下转趋理性,个别房地产企业陷入困境。针对这一状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认真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的走势、科学制订土地出让计划,调整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适时调控土地投放的数量、节奏和时序,确保土地投放量的供需平衡,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大起大落;另一方面要加强舆论的宣传引导,把政府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目标、构建多层次供房和住房保障体系的情况,供向市场的土地情况、积极应对措施等等讲清楚,从而引导消费者调整心理预期,引导房地产企业理性决策,理性自律,共建平稳、理性、持续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市局已建议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丽水市区商住用地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就规范丽水市区房地产市场准入条件,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的收缴,项目建设期限、分期开发条件等事项作出规定。市区商住用地的出让计划安排1000亩,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适量适度投放。
三、把握以人为本、促进和谐这条主线,在加强和改进维权维稳促进和谐建设上下功夫
(一)加强征地管理,维护群众权益
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各县(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研究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重点在扩大覆盖面、增加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标准等方面做好文章,年内务必实现被征地农民的即征即保和保障制度的全面覆盖。妥善解决征地工作中的遗留问题,高度重视并及时解决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市本级要在去年出台征地补偿、集体土地拆迁、村集体留地、农民建房等一系列政策的前提下,做好政策出台前后相关政策的衔接和遗留问题的处置,在实践中进一步磨合和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加快重点工程的征地政策处理进度,保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发展是硬道理,投入是硬指标,项目是硬任务,而落实硬任务的前提是土地的征收、拆迁和政策处理。各地都要高度重视,倾以全力,切实保证重点工程征地、拆迁任务的完成。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力度
研究解决执法难问题,充分发挥国土执法监察的“刀把子”作用,使国土执法监察真正硬起来。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的作用,总结推广建立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的经验,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健全完善以分片巡查、卫星遥感、信访举报为重点的违法案件发现机制。积极创新执法的手段和方式,建立市、县二级国土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按照省厅提出“下查一级”的要求,市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并加大案件查处的指导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由市局监察支队直接予以查处,并公开案件调查、处罚、追究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市本级要加快执法新体制的磨合和衔接,促进执法新体制运行顺畅,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效果。完善部门联合办案制度,加大对违法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建立健全国土、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依法追究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持以案说法、以会代训、加强指导等方式,提高基层执法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切实抓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点是在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创新信访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初信初访的解决率、重复信访的息访率和疑难信访的办结率,实现连续第四年信访总量下降的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按照“防、治、迁”并举的思路,及时编制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预报系统,全面做好汛期防灾抗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认真实施“百村万户搬迁避险安居”工程,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工作。全市计划启动搬迁4000人,完成搬迁3000人。开展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成果运用工作,完成缙云、云和、松阳三县的调查评价工作。加强小流域调查评价成果的运用,指导乡(镇)、村按预案要求组织防范。开展地质灾害勘查治理与应急调查排险,完成缙云县大源镇郑念山滑坡等6个地质灾害点的勘查和治理工作。及时组织突发地质灾害点的应急调查与排险。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开展地质遗迹保护与旅游地质资源调查工作,加强莲都区东西岩地质遗迹保护,完成缙云县仙都、遂昌县湖山、景宁县九龙等三个区块的地质遗迹旅游地质资源调查。
四、突出强本固基、提质提速这个目标,在加快推进基础性业务软硬件建设上下功夫
(一)加快土地调查和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
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工作机构、技术力量和保障措施,结合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集体农用土地调查成果、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按时完成二次土地调查的阶段性工作。做好二次调查成果的分析和运用工作,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依据。以加强城区数字地籍测量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快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争取年内所有县(市、区)均通过规范化土地登记达标考核。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和《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程序规定》,严格把好程序关、调查取证关、调解关、裁决关,做好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积极探索地下空间的产权界定、使用权出让和登记发证工作。
(二)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按照“边建设边应用,以建设促应用,以应用促发展”的思路,做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加强信息化项目的监督和验收,促进信息化建设良性发展。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建设,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以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地政管理方面逐步建立起以农用地征收、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土地登记为主线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矿政管理方面主要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探矿权、采矿权全国统一配号,省、市、县的三级联网管理。建立国土资源空间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国土资源信息在政府部门及社会的共享,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快速的国土资源信息决策服务,为土地使用者提供快捷的查询服务,为全市的国土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技术支持。市局机关在全面实行电子政务的同时,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在县(市)国土局的应用,完成丽水市国土资源权力公开运行系统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的日常维护、定期更新和安全监管机制,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增强网站的服务和宣传功能。加强国土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国土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各项基础业务建设
加强财务计划管理,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把矿山储量地质测量与开采利用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所有矿山、所有矿种实行动态管理。抓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试点工作,完善和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制度,做到足额征收、全额入库。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工作,进一步发展国土测绘事业。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力争信息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新的提升。强化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坚持重要时点的宣传与阶段性、临时性重点工作的宣传有机结合,力争在把握宣传的重点、创新宣传的方式、提高宣传的效果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国土资源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继续做好部门预算、综合统计、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市局档案室要争取省级达标。
五、抓住完善体制、提高素质这个根本,在提高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
(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活动,努力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来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具体工作的能力。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努力在落实、深化上下功夫,促进国土资源垂管体制的进一步到位。继续加强各县(市、区)国土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中层干部的调整和充实工作。做好各县(市、区)国土局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为全市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后备人才支撑。三是建立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机制。市局研究,拟以委托党校培训的方式,举办二期业务骨干培训班,同时要求市直属事业单位举办一次以上业务工作讨论会。要坚持集中培训、分批培训与分线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操作到位的能力。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国土所建设。基层国土所虚化的问题必须切实纠正,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承担起国土管理前沿和基础的任务。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善基层国土所的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深入开展文明国土资源所创建活动,做好国土资源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批和正式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此外,要认真总结首届职工运动会的经验,建立定期举办运动会的机制,弘扬全国土资源系统健康向上、团结拼搏、勇于争先的精神风貌。
(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
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制订并实施惩防工作五年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积极创新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化治本抓源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党内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执纪水平和办案能力。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