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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 服务百姓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10- 11- 13 00: 00 信息来源: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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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 服务百姓

【编者按】国土资源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网民纷纷在线留言提问,内容涉及如何保障建设用地、保护耕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处置闲置土地、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等诸多话题,有的还对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2010年6月18日上午9:30-10:30,丽水网将邀请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朱山华走进丽水网直播室,以“关注民生服务百姓”为主题,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共话推进丽水社会事业科学发展等问题。这次访谈节目得到了网民的广泛关注,据统计,短短的一个多小时,该访谈直播页面的访问量达到3500多人次。本刊将有关访谈内容摘录如下,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丽水网演播室,我是主持人傅晶。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山华。今天,朱局长将就“关注民主、服务百姓”的主题,与广大网民在线互动交流,共话推进丽水国土资源管理等问题,欢迎大家踊跃参与互动。朱局长,您好,欢迎您的到来,首先请您与网友们打声招呼吧。

[朱山华]主持人好,网民朋友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通过丽水网这个平台,与广大网民一起交流、探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首先我代表丽水市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广大网民朋友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竭诚解答大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些问题,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畅所欲言,对我们的国土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当前,全市各地的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国土部门是涉农的一个重要部门。有位叫“新新人类”的网友在问,今年国土局在服务农村建设包括旧村改造、农民建房等方面有哪些安排和活动?

[朱山华]好的。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始终是我们国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我们重点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这个目标,在全市国土系统开展 “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把我们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用足用好,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专项行动主要是开展“四送四进”活动。一是送政策进村。重点是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统筹解决农村的土地集约利用、农民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另一方面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送“法”下乡、组织村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活动,普及广大农村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二是送服务进村。围绕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旧村改造,重点是做好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服务,推广预约服务和代理制,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在宅基地登记发证方面,实行提前介入、上门服务、送证到户。第三是送平安进村。我市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地区,也是一个涉土信访较为严重尤其是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较多的地区。因此,一方面,我们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和开门接访,努力化解农村涉土涉矿的信访矛盾。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尤其是当前已经进入汛期,积极落实各项防灾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第四是送温暖进村。围绕“助困、助学、助医、助业”这个重点,积极做好结对村的帮扶活动,帮助结对村的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

[主持人]朱局长刚才提到要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新闻媒体好象对这项工作报道得比较多。请问这项工作与农村危旧房改造有什么关系,开展这项工作有什么意义,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朱山华]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今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1号文件就是《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可见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农村危旧房改造是去年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这两项工作既紧密相联,又有所不同。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要解决农村的住房问题,不同之处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政策更加宽松优惠,资金扶持力度更大。我自己的理解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就是要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为目标,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通过创新体制和机制,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这么一项活动。它不仅要解决农民的住房建设,还要一揽子解决农村的基础设施(包括农村路网、供水、通电、广播电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娱乐、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产业布局、耕地保护、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问题。可以说,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当前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一次重要机遇,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有效抓手,也是保增长、促三农、管土地、惠民生的一个管用载体,对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活居住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国土厅最近刚刚下发的一个文件《关于加快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精神,项目区内涉及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和建新置换的,随项目实行整体审批。项目批准后,项目区内的建新地块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也就是说,列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建设地块涉及农用地的将不用象以前那样要先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这也是我们去年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受到的一个很大的制约。可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是一个政策创新和突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这对于解决项目区内的农民建房以及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用地,将会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契机。

[主持人]好的。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也是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有位叫“土地公公”的网友提问说,我市在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面,主要有哪些措施?

[朱山华]好的,我们丽水是全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试点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5月14日,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做好这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仁康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政策取向、操作办法、责任分工和推进机制,积极研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有特色、有亮点地完成试点任务,为全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供有效借鉴。根据省里下达的任务,今年全市启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44个,其中省级整治示范项目11个,盘活村镇存量建设用地3200亩。目前,我市已将今年的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都高度重视,正在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我们考虑,下步要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精心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布局合理、配套完善,造价适中、彰显特色”的思路,科学编制集产业发展、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田水利、环境治理于一体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各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区域定位、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有序推进项目的整治和建设。二是研究出台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包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置换、土地确权登记、宅基地管理和退出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项目资金政策支持等现实性问题,为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保障。三是积极整合和拓宽整治资金的筹措渠道。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的,所得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把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与村庄整治、下山扶贫、农民饮用水、万里清水河道、农村联网公路、农村电气化、农民健康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保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四是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对整治项目区范围内,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和流转机制,居民点建设可以打破村组界限。对因异地就业或户主已农转非而导致不再使用宅基地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经济补偿后,由村集体组织收回,统一安排。

[主持人]网友“丽人好”说,丽水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山区,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请问朱局长,丽水的耕地占补情况是怎样的?

[朱山华]好的。对于丽水这样一个人均耕地少、经济又欠发达的地区来说,耕地占补问题始终是一个重大而现实的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占一亩耕地就要补充一亩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而且实行“先补后占”,也就是说一个建设项目如果要占用耕地,你必须先落实补充的耕地,才能上马建设。一方面,我们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另一方面,又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2006-2009年,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共计新增耕地22万多亩,有效缓解了我市土地供需紧张的矛盾,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确保了我市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全面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制度。对于上报审批的每一个建设用地批次(项目),我们都要认真仔细的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要严格审查补充耕地落实情况。对于补充耕地没有落实的批次和项目,我们坚决不予上报。在建设用地选址上,能利用荒地或未利用地的,就不占用耕地,尽量减少或不占用耕地。

三是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制定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将补充耕地工作列入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初市政府都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年底再组织检查和考核,并按照规定兑现奖惩措施。通过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确保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主持人]土地开发复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深受广大农村群众的欢迎。但是,也有网友“山毛尖”反映,部分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新垦造出来的耕地,出现一些质量问题,甚至出现抛荒、无人种植等现象?请问朱局长,对此问题是如何看的?

[朱山华]这位网民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特别是在前几年的推进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地方垦造耕地的质量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老百姓也有反映。我们已经关注到这个问题,从去年开始,我们也想了不少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来提升耕地的质量。

第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将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资金投入从过去的每亩2-5千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亩2-3万元。

第二是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制订出台《丽水市垦造耕地项目立项备案和复验办法》,对垦造耕地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是严格把好竣工验收关。对建设标准不符合、规划设计实施不到位、耕作层达不到耕作要求的项目,限期整改,经复核认定后才予以验收通过。项目完成后,还要扣留10%的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复查通过以后再予以退还,确保新增耕地的质量。

这些措施推出后,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我市土地开发复垦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得到了省国土厅的肯定。去年省国土厅开展了全省“十佳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质量示范工程评选活动,我们丽水市共有青田县峰山林场土地开发项目、遂昌县湖山乡湖方垦造耕地项目等3个项目获此殊荣。

[主持人]好的,下面是网友“好山水”问,听说目前在新开发的耕地上种植农作物可以补助,是真的吗,如果有,该如何申请?

[朱山华]这位网友反映的情况是真的。我们一方面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对新开发的耕地,实行连片承包模式,即实行统一承包、统一经营。另一方面,对新开发的耕地,在种植上给予补助,这是我市为了加强地力培育、提高新增耕地的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鼓励政策。目前我们缙云、龙泉等地已出台具体的补助政策和实施办法,我们丽水市本级正在制订政策当中。如缙云县的规定是这样的,对新增耕地的耕种人,按种植面积分三年予以补助,种植粮食作物的按每年每亩300、300、200元补助,种植水果的按每年每亩200、200、100元补助。我市其他各县也将陆续研究出台相应的补助政策。

[主持人]好的,下面是网友们十分关注的热点话题。广大网民对丽水的房价十分关心,议论的也很多,他们想了解今年市本级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情况。网友“水青山秀”问,今年有多少土地会投放市场,国土部门在平抑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方面如何做好工作?

[朱山华]好的。受2007年下半年金融危机影响,我市房地产业遭受严重冲击,造成07、08连续两年我市商住用地需求不足。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我市加大近三年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今年市本级计划安排商品房用地1000多亩,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142亩。截至6月10日,市本级已推出住宅用地312亩。近期将按计划陆续向市场供应土地,以满足房地产市场对土地土地的需求,达到供需平衡,遏制房价上涨,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下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力度。在土地年度出让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大对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以及中低价位住房用地的供应,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比例。另外还加大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用地的供应,以满足中低收入群众对住房的需求。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开工竣工的约定,缩短周期,增加有效供给。三是全面加强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对于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开竣工以及开发建设的项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于构成土地闲置的地块,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主持人]网友“土生土长”提问说,土地证办理时间长,尤其是部分想办抵押贷款的群众,希望能早点办好土地证,请问朱局长在这方面有什么打算和措施?

[朱山华]好的。对于土地证办证问题,可能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手续齐全、符合办证条件,那么办证的速度是快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者土地的权属有矛盾、有纠纷等,像这种情况办证的时间就比较长。所以说,这位网友反映的土地证办理时间长问题确实也存在,这些问题主要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是我们办证的制度和效率造成的。因此,请广大网民和办证的群众予以理解。对于土地办证时间长、速度慢这个问题,前几年确实群众反映比较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提案。对此,我局一直非常重视,去年以来,我们把它作为一个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进工作环节,缩短办结时限,着力解决审批环节中存在的“繁”和“慢”等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缩短办结时限。将办理商品房第一次土地使用权证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准出让土地交易过户审批由原来5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

二是改进工作环节。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减少所需材料和办事环节,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提供的材料从原来的13类减至6类,办理承诺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企业抵押登记承诺时限为5 个工作日,实际上许多办证都是当天完成。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如对文化程度低和眼花耳聋、确实无法填写申请表格的特殊群体提供特殊专用表格,只需核对后签名、按手印即可,简化填表手续;对一些因特殊原因急需用证的群众,采取 “绿色通道”方法,给予优先办证。这些措施推出后,办证速度大大提高,去年市本级共办理土地登记发证9700多宗,办理商品房、房改房补办出让和各类房地产转让手续4800多宗,办证的数量比前几年有了大幅度增长,群众也是比较满意的,目前已很少接到群众在办证方面的投诉。同时,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行政审批中心的肯定。去年,我们的国土窗口再次被市行政审批中心评为“优胜窗口”,这已是我们连续第五年获得此荣誉。

[主持人]网友“天城城”问,对位于县城内的二手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集体房可以买吗?卖方说,《房产所有证》是可以过户的,那么土地证呢?

[朱山华]这位网友反映的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集体房,我的理解,这个集体房是指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如果是这种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是分配和调剂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村民。如你是居民户口或不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购买农民集体土地的房子,是不能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的。

[主持人]征地难、拆迁难是当前各地遇到的一个较为普遍的热点难点问题,网友对此也十分关注。如何完善政策,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请朱局长介绍一下市本级在加强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政策和措施?

[朱山华]好的。为了加大对被征地农民权益的维护,近年来,我市按照“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总体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提高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创新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丽水市城市规划区集体留地补充规定》、《丽水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暂行规定》等多个政策性文件,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全覆盖。即在莲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征地统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且大幅提高区片的征地价格。如Ⅱ区片从每亩46200元调整到每亩59300元,提高了28%;Ⅲ区片从每亩27000元调整到每亩39300元, 提高了45%。

二是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即对原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扩大到整个莲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对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即征即保。

三是实行村集体留地货币安置补助政策的全覆盖。即对莲都区范围内的所有被征地行政村,统一实行村集体留地货币安置补助政策,以利于被征地行政村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09年底,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已达11036人,“4050”人员达到1518人。我市的这一做法,不仅得到了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拥护和好评,也得到了省国土厅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主持人]网友“棋开德胜”说,联合拆迁公司是你土地局和市政府的拆迁主体,但该公司拆迁遗留问题多,上访户多,作为土管局长,如何做好稳定社会和维护上访人的利益?

[朱山华]该网友反映的问题,我觉得可能存在一些误解。首先,联合拆迁公司是一家中介机构,主要履行城市房屋拆迁和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中介职能,其主管部门是市建设局。联合拆迁公司并不是国土局或市政府的拆迁主体,但我局对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具有政策调研、政策解释及监管的职能。第二,你所提的该公司拆迁遗留问题多,不知属哪类,是否属我局监管的范围。第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是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出台完善征迁政策、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继完成了城北区块、江滨区块等重点项目的拆迁工作,总体上还是比较平稳的,绝大部分拆迁户也是满意的。而且,“阳光拆迁”、“和谐拆迁”是我局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监管工作的核心理念,我们要求中介机构在拆迁过程中,必须在程序、补偿和安置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并随时接受群众及各部门查询及监督,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主持人]网友“平安”问,他是丽华村的住房困难户,请问什么时间可以享受分房呢?另有位“叶子”的网友问,他是去年非转农的大学生,现户口在丽华村,但是村子里的拆迁都结束了,他还从来没有享受过村里的任何安置政策,请问,有没有针对户口迁回大学生的安置政策?

[朱山华]这两个都是有关丽华村拆迁安置的问题,目前对这类的咨询我们收到的也比较多,说明我们的网友对拆迁安置问题十分关注。在江滨区块的旧城改造中,丽华村已完成整村拆迁。接下去我局与莲都区政府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该村的无房户与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与确定,届时将会对结果进行公示,欢迎各方监督。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确定后,可根据《江滨区块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农民公寓选房办法》的规定,在丽华二、三期分房之前,由丽华村提出计划,经有关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最早的分房时间可能是丽华二期分房时,根据进度,估计年内可解决一批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关于第二个问题,莲都区的1996年至2002年入学而户口迁出且现在没有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目前户口都已回迁,对此在丽华公寓一期的分配中已按农民的待遇进行了安置。另一部分要求改变安置方式的,目前政策我们还在研究中,近期将有明确答复。

[主持人]网友“等待”问,他是莲都区的住房困难户,庆林村建房安置是否停止?去年10月说今年年底可以建房,怎么到现在没有了消息?

[朱山华]这位网友反映的莲都区庆林迁建点地块,主要是为了解决莲都区住房困难户、无房户的建房用地问题。该项目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面积130亩。本次安置住房困难户、无房户共有77户。2008年10月,国土部门对住房困难户、无房户进行了条件确认,交建设部门进行分户规划选址安排。由于涉及该区块建设详规需调整,使该项工作拖延了一段时间。我们已经与建设部门联系,目前选址安排方案已经同意,准备在7月份启动建房的相关工作。

[主持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推进,特别是工业园区周边、城市郊区以及部分农村,违法抢建现象时有发生,对此,网友“高楼大厦”说,请问朱局长,对此你们是管还是不管,如何管?

[朱山华]对于违法用地,我们肯定要管的,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但是,大家也要看到,一方面违法用地涉及面广、遗留问题多,如何预防和查处是当前国土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另一方面,土地执法难、难执法,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其中有很多原因,既有违法用地当事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而违法建房,也有国土部门执法力量的不足,更有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如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国土部门强制手段十分有限,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又存在着周期长、费用大、到位率低等问题,执法效果不够理想。对于违法用地,我们总的思路是,继续保持执法监察高压态势,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严格执法监察,坚守耕地红线。具体措施是:第一,继续加大动态巡查力度,通过巡查来及时发现和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这样一方面从源头上减少土地违法案件,另一方面也能减少群众的损失。第二,建立国土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通过乡镇政府以及建设、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来共同制止土地违法的行为。第三,严格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第四,加大卫星遥感土地执法力度,今年是国土资源部实施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全覆盖的第一年,也就是说对全国、全省包括丽水市所有市县都要实行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第五就是启动问责制,也就是15号令,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三部门联合颁布,对当年发生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当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5%的话,要对政府领导实施问责。也希望大家共同监督。

[主持人]网友“一个百姓”留言说,他们村有个新华水泥厂的,从村里买了地,然后经过开发区审批就能盖厂房,请问这个合法吗?

[朱山华]这位网友反映的这宗用地是不合法的。第一,水泥厂要用地,首先要看该地块是否为建设用地,如果是农用地,要事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就是违法用地。而且企业也不能直接到村里去买地。根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供地,供地统一由国土部门组织实施。第二,即使是建设用地,审批权在市人民政府,未经审批就动工建设,属违法用地行为。

[主持人]有位网友“大地”提问,我市的地形地貌及地质灾害有什么特点?

[朱山华]好的。丽水市地处浙西南山区,地形地貌复杂,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由于特殊的地形地貌条件,地质环境较为脆弱,加上工程活动造成的人为诱发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主要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与人类活动有一定关系的地质灾害在60%以上。灾害发生的诱发因素大部分同降雨有关,往往出现人类活动产生灾害隐患,降雨诱发隐患体活动形成灾害的现象。我市地质灾害的特点总体可归纳为: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有一定的滞后性和继发性。截至今年年初,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56处,涉及全部九县(市、区),其中A类点13个,B类点70个,C类点373个,威胁人口25715人,涉及157个乡镇423个行政村。

[主持人]下面一位叫“高山”的网友问,近几年来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有什么经验和成效?

[朱山华]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大。近年来,面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部署,如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纳入全市十件大事,坚持防、治、迁并举,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自1999年以来,我市的监测点未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确保了一方百姓平安。具体我们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层层落实防灾责任。每年汛前,市政府都及时召开全市地质防治工作会议,对防治任务进行部署。并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二是完善群测群防网络。我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始于1997年末,是全省最早的。目前,全市456个灾害隐患点都已纳入监测网络之中,且每个隐患点都落实了防灾责任人与监测责任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络。我们的群测群防网络在全省、甚至全国都算是建设得比较好,比较有特色的。三是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据不完全统计, 2006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巡查达5500余人次,检查隐患点2700处次,临时撤离点1400余处,撤离人员60000余人次。全市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55处,843人的生命得到保障,避免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四是加大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力度。“十一五”期间,我市共投入资金4749万元,完成治理项目98个,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15230人,保护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目前,我市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已从2006年的37396人下降到今年年初的25715人,考虑到近几年异常天气频发,新增灾害较多的这么一个情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来之不易的。

[主持人]网友“斗牛士”在问,近段时间来,我市连降大雨,对地质灾害会有什么影响?目前已进入汛期,国土部门将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朱山华]好的。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很好,说明我们的网友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越来越关心。今年以来,我市总的天气特点是:降水异常偏多、极端天气事件多发、地质灾害气象等级偏高。频繁降雨引发了大量地质灾害灾险情。仅今年三月份,我市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3起,直接经济损失189万元,灾情数量和经济损失比上年同期均有大幅增加。由于应对及时、措施有力、工作到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对我市的防灾工作,省国土厅十分重视和关心,6月11日-12日,省国土厅楼小东厅长亲自带领相关处室人员,专程到我市的景宁、庆元、龙泉等地检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国土部门,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汛期各项防灾抗灾措施,包括24小时值班、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习,及时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群众转移等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主持人]网友“山里人”问,作为老百姓,在平时生活中要如何预防地质灾害?

[朱山华]好的。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也需广大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对身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老百姓,在平时生活中,要做好以下几点:  1.要认真阅读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明白墙的内容,了解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难场所等。  2.在强降雨和台汛期,要注意收看和了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尽量避免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活动。  3.特别是山区的农民,要注意观测自己的房子或房前屋后山坡,发现裂缝、山体掉块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4.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听从指挥,按照撤离路线,主动转移到安全地带或避险场所。在险情未消除前,不要擅自返回。

[主持人]网友“坚定不移”问,他家住在偏远山区,且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想了解一下地质灾害搬迁避险的政策?

[朱山华]好的。目前省政府对因地质灾害搬迁避险群众进行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5600元,加上所在地县政府也有相应的补助,补助标准各地有些差异,总补助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万元。

[主持人]去年,丽水市国土系统发生了多起腐败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成为了全市人民关注的焦点。网友“陆战队”、“陆海空”等提问,请问朱局长,对此问题你是如何看的,今后将如何防治腐败案件的发生?

[朱山华]好的。去年,丽水国土资源系统相继发生了多起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引起了较大反响。我认为,首先应该看到,当前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现状总体上是好的,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这些案件的发生,一方面说明当前国土部门在廉政建设、内部管理、业务环节和干部监管上确实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是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高危部门,另一方面说明我们执法机关在贯彻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反腐败力度,国土部门是查处职务犯罪的一个重点部门。所以说,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任务非常的繁重。这些案件的发生,我们确实感到非常痛心。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国土资源系统的形象,确实也给他们自己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自去年8月我到国土局就任后,我和党委一班人都非常重视党风廉政问题,多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分析,并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加强国土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一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分批组织党员干部赴各县法院参加了原国土局干部的法院庭审大会;召开由各县(市、区)国土局领导班子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170余人参加的国土系统案件剖析会,专门邀请市检察院的领导对这些案件情况进行剖析;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争做国土廉内助”活动,向全市国土系统干部职工家属发出《廉政公开信》,组织干部职工家属观看廉政警示“电教片”,与每个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我到国土局上任后,就对制度的清理和修订工作作了部署。重点对2001年以来的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并专门成立制度修订小组,逐条逐项进行讨论修改。目前,已重新修订出台机关公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过错问责制度、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23项制度,其中修订16项,新订7项。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率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通过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风险、实施预警、过错问责五个环节,环环相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廉政风险。四是加大干部轮岗力度。针对局机关部分中层干部在现岗位已长达七八年未调整的实际,今年以来,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酝酿,我局对6个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轮岗和换岗。并新提任了一批年轻干部,以优化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今后,我们将花更大的力气、想更多的办法、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创新制度和查处案件等方面来做好工作,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尤其是要认真吸取2009年系统内少数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等防范措施,予以规范和完善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发案率,确保干部队伍平稳。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也包括广大网民,对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共同把我们国土系统党风廉政抓好,全面提升国土资源干部在社会上的形象。

[主持人]网友“开门见山”说,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深化作风建设年”,国土部门在方便群众办事、改进干部作风方面有什么动作和措施?

[朱山华]好的。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我们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采取了多项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来改进干部的作风。一是教育和要求干部职工树立换位思考的理念,多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想想,如果你来办事,你会怎么想?从而增强服务意识,及时为企业和群众做好服务。二是从6月份开始,全局干部职工实行指纹考勤,加强上下班的考核,严格工作纪律。据了解,实行指纹考勤,这在市直机关单位中还是比较少的。三是全面推行干部身份证制度。局机关干部实行“一牌一卡”制,公开干部的照片、姓名、岗位、职务、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等信息,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组织行风监督员和纪检干部不定期对全市国土系统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违反效能规定行为的,严格予以查处和追究责任。

[主持人]谢谢朱局长,时间过的很快,节目也接近尾声了,在节目的最后您还有什么要对网友说的吗?

[朱山华]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于时间关系,可能一些网民朋友的问题还来不及答复,请你们继续通过市国土局门户网站或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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