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2号,邮编:323000,电话:2668050,电子邮箱:lssgtzyj@126.com)。
一、概述
2011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在丽水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的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制度,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
2011年,我们对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国土栏目进行了梳理,通过网站这一重要对外平台,更加方便快捷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将网站打造成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民互动的网站群。
(四)加强宣传和领导,接受社会监督
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自2009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开通以来累计发布信息达2480余条,访问人数达30361人次。2011年,通过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4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信息483条,人事任免信息36条,相关政策法规文件38条,土地出让供应37条,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其他公告54条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通过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www.lssgtzyj.gov.cn)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共受理1人次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给予了及时答复。从2008年至2011年,我局共受理5人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均及时予以答复,已答复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2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2011年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们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们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为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规定》的要求及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详尽;通过部门网站公开的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
2012年,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制,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逐步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的角度,进一步完善新版网站版块功能,使之更符合政务信息公开的需要,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总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认真宣传、学习《条例》的同时,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内容和公开目录及增设公开栏目,使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满足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48 |
248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5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3 |
2.书面申请数 |
条 |
0 |
2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4.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5.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5 |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
条 |
0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3 |
4.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5.其他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注:历年累计从2008年起
(此件公开发布)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