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工作总结
2011年,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这个中心,坚持统筹保障保护,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资源节约优先,坚持维权维稳并重,以开展“双保双服务”2011年行动为重点,扎实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低丘缓坡开发试点取得重大突破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多次就丽水南城区块开发建设事宜专门向省政府、省国土厅、上海督察局、国土资源部领导和相关司局领导分别作了汇报,恳请从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角度,把丽水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列入国土资源部试点。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与积极争取,试点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2011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先后有7批43人次前来我市考察指导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12月底,涵盖丽水市的《浙江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2012年2月12日,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市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推进会,专题部署试点工作,发布试点方案,强调试点纪律。目前,各县(市、区)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规划已完成初稿,全市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将于3月底上报省政府。
二、建设用地保障成效突出
针对年初省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较少、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实际,全市国土部门以开展“双保双服务”2011行动为契机,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指标、合理盘活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等措施,千方百计做好建设用地报批服务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2011年,全市共争取到各类指标追加15767亩,其中争取到国家和省留计划指标2375亩,违法用地补办专项指标6545亩;全市共上报审批86个批次5个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20048亩(农用地19635亩),50省道莲都段项目用地已经国务院审批;全市共供应具体建设项目用地21380亩。10月份在省厅开展的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考核通报中,我市9个县(市、区)均排名靠前,其中云和、青田、景宁县进入前十。根据考核结果,全市共获取中期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690亩。
按时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任务,全市共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10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9%。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旧村改造,以实际行动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全市累计实施旧村改造568个,已完成149个,新启动125个,拆除6418户,拆除占地面积67.7万平方米,审批农民建房用地11471户。
三、耕地保护再创佳绩
认真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严格规范垦造耕地。5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景宁垦造耕地项目存在问题后,我市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抓好自查整改,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规范垦造耕地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检查。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6月上旬组织4个工作组,对各县(市、区)的垦造耕地工作进行了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二是落实耕种机制。市政府出台《莲都区新增耕地地力培育和耕种鼓励的实施意见》,将补助标准提高到五年1800元/亩和1200元/亩。各县(市)也制订了新增耕地地力培育和耕种补助的政策。三是加强项目监管。为提高我市垦造耕地项目工程质量,出台了《丽水市低丘缓坡垦造耕地项目规划设计细则(试行)》。这是全省首个市级垦造耕地项目规划设计标准。四是抓好项目实施。全市共完成垦造耕地项目审查备案47个,规划新增耕地面积8605亩;通过市级验收或复验项目239个,新增耕地面积31487亩,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210%,连续第16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同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开展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确保全市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到2011年底,全市现有耕地251.1万亩,基本农田197.75万亩,均达到省政府的要求。我市首次荣获2010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并获得2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稳步提升
深入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机制。2011年,省下达的22项可量化考核指标完成21项。根据省厅要求,对转而未供土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面积1779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4552亩。
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比例进一步提高。全市共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424宗,面积9692亩,出让金合同金额76.38亿元。其中,公开出让工业用地266宗,面积6956亩,出让金8.75亿元。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商住用地出让计划,市本级共出让商住用地1008亩,出让金合同数33.07亿元,已入库出让金32.8亿元,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0.8%、110.2%、164%。
加强土地交易和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市本级共办理各类房地产转让2787宗,其中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办出让及撤村建居涉及集体资产处置共251宗,补交土地出让金4801万元,契税144万元。积极做好土地收储工作,规范闲置收储土地管理。市区共收储土地15宗,面积1040亩;供应储备库土地850亩,办理闲置收储土地出租地块24处,收取租金271万元。
五、征地拆迁管理全面加强
全市国土部门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的征地程序,严格审查征地补偿安置、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情况,健全征地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市委、市政府为加强市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设立了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土地和房屋征收政策,下达征收年度计划,履行对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职责。做好“先保后征”工作,市本级出台《关于落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先保后征有关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11〕40号),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合法权益。
加快征地拆迁政策处理进度,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区共完成庆春路、学院路、丽水软件产业园、联城经济适用房二期等22个项目的清场交地,面积3574.7亩;完成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7.1万平方米。
六、国土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
圆满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及整改工作。3月26日至4月27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派出督察组,对我市和9个县(市、区)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对此,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土地例行督察及整改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对《督察意见书》列出的11大类32项内容和《改进工作建议书》列出的5类问题逐一进行了分解落实,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和量化工作任务。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了16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10月19日-25日通过了上海督察局的预验收,11月上旬代表浙江省接受了国家土地督察实行的首次交叉验收,得到西安督察局和上海督察局的充分肯定并通过了验收。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部级验收。按照部、省的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高度重视,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约谈会、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研讨会进行部署,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切实抓好图斑的核查和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通过整改,全市违法占地耕地的比例控制在6.02%,并于9月上旬顺利通过部级验收。
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继续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巡查38204人次,及时发现并制止360件,涉案土地面积156.75亩,其中耕地面积53.55亩;自行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物332件,面积72678m2。全市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75件,涉案土地面积3012亩,其中耕地面积602亩,现已结案175件,拆除构建物2.53万平方米,没收构建物43.9万平方米。
加强国土资源信访管理。坚持领导、责任、措施、工作四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控在当地,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国土部门共受理信访总量985件(批),同比下降5.2%,连续第六年实现了信访总量下降,已办结985件,办结率达100%。受理省厅交办的重要信访件31件,已全部办结。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结果原告撤诉4件,撤销1件;办理民事应诉案件3件,法院未审结。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
七、矿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丽水市及9县(市、区)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报省政府审批。2011年,全市矿山数126个,比2010年减少9家。按省厅要求,设立丽水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全市共收取采矿权出让金3506.65万元,治理备用金1771.8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143万元。废弃矿井治理超额完成,全市现有废弃矿井509座,已完成215座,治理率达42.2%。完成122家持证矿山和65家探矿权年检工作。积极推进地矿监管职能向基层国土资源所全面延伸。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全市共开展5个省级和1个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地质找矿工作有序推进,主动加强与地质队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专业单位技术优势,在矿产资源合作勘查中,坚持互惠互利,共享找矿成果。
七、地质灾害防治取得实效
针对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形势严峻的实际,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汛期各项防灾抗灾工作,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及时编制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全市国土系统、乡镇(街道)人员开展汛前地质灾害大检查,及时对监测员进行调整,做到形势早分析、工作早部署、预案早完善,最大限度地降低灾情的损失,取得了明显成效。除6月、11月有几次过程降雨外,我市总体降水比往年偏少,地质灾害发生相对较轻。全市共发生涉及常住居民的地质灾害灾险情32起,死亡3人(非监控点),直接经济损失508.5万元;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起。及时调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据2011年初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调整结果,我市共有需监测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535个,其中A类点13个、B类点86个、C类点436个,共威胁人口29665人,涉及156个乡镇543个行政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和威胁人口较2010年有大幅度的上升。
加大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力度。一是积极做好地质灾害搬迁防治项目申报工作。2011年全市共上报地质灾害搬迁项目62个,涉及1338户4682人,应急排险项目36个;省国土厅批复搬迁项目23个,涉及748户2372人,占全省批复人数的58.66%,安排土地指标286亩,批复治理、排险项目28个,涉及补助资金1121万元。二是超额完成地质灾害搬迁工作。全市共确定地质灾害搬迁点62个,启动搬迁人数1338户4682人,已完成搬迁839户2664人,完成市政府下达搬迁任务的139%。三是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险治理工作。全市共立项排险治理项目28个,计划投入资金1750万元,涉及人口2996人,已完成项目13个,解危人口286户1001人。四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9县(市、区)已全部完成创建工作。
九、基础业务工作逐步夯实
加强地籍基础管理,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全市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2965本,其中市本级7162本。积极做好土地抵押登记工作,全市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624宗,抵押金额57.34亿元,其中市本级74宗,金额28.28亿元。全市新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2560本,历年累计发证451529本,发证率为93%。继续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缙云、庆元已申报省厅考核。继续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全市61个建制镇已完成192.24平方公里,占应调查面积的85%,全市3064个中心村已完成调查面积58.77平方公里,占应调查面积的66%。
国土勘测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年共完成建设用地农转用和具体供地项目土地勘测1002个,总面积3.5万余亩,同比增长186%、59%。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网管理和维护工作,开通政务微博,听众数在市直部门中排名第一。完成建设用地系统升级和业务内网与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并启用各业务审批系统。
加强国土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市国土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服务2600余次,受理办件10011件,其中准出让土地交易2979件,分别比上年减少10%和11%,受理承诺时限内办结率达100%。自9月起推出温馨提示服务,即在土地登记办事流程增设服务功能,办结时将已办结可领证的信息自动发送到办证人的手机上,已发送短信1600多条,得到办事群众好评,连续七年被市行政审批中心评为“优胜窗口”。
加强计划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坚持会计审核,领导一支笔审批,严把支出关。加强档案管理,市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通过省国土厅和省档案局验收,达省一级标准。2011年,市局档案馆共归档各类档案21773件,较上年增加87.7%,接待外来人员查询2830人次。在市直单位2011年度档案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并被省档案局命名表彰为第二批“示范数字档案室”。
十、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去年7月-9月中央领导同志相继对国土资源管理作出重要批示、发表重要讲话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9月29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及时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听取了我局关于全市国土资源工作汇报,使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了一个新高潮。抓住市局班子调整及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的契机,积极争取省厅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着力加强局班子建设,全市国土系统共有7位同志提任或重用为副处级干部。这是丽水市国土系统有史以来提任副处级领导最多的一年。加强与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沟通,着力解决国土系统干部的进出问题,共向地方推荐提拔了2名副科和1名正科干部。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共对1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提任或轮岗。同时,加强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建设,及时对庆元、云和等县(市、区)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并对市局管后备干部进行了调整充实,建立后备干部库。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市、县两级国土系统领导干部分两个批次参加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市、县国土局长培训班,组织一个批次参加省厅组织的国土系统领导干部研修班。继续开展局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处室负责人备课和讲课的国土资源业务培训全面完成。并组织一期全市国土资源所所长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座谈讨论具体案例、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对各国土所长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知识培训,受到参训人员的好评。
三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部署,认真制订工作方案,通过重新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发送调查问卷表、设立投拆电话和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制订整改方案,积极抓好整改。据统计,全市国土部门共召开民主评议工作会议22次,征求意见座谈会30次,开展实地调研、上门征求意见75次,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4500份,共查找和征求到各类意见和问题38个,已解决问题14个,制定出台各类制度措施47条。根据省纠风办的通报结果,我市国土系统在社会群众对全省国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的总体评价中排名第一。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开展一次创先争优学习大讨论,举行一场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会,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组织一次法纪教育,撰写一句崇廉格言警句,开展一次廉政谈心活动,上好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经济转型形势报告会,组织一次学习《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失职渎职案件情况的通报》等。认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活动,完善运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营造公开透明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场环境。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欣喜地看到,我们不仅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厅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而且我市的国土资源工作也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省国土厅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市政府给予市局记集体二等功,这是我市国土资源事业的至高荣誉;市局获得全省地质找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局、龙泉市国土局、青田县国土局、云和县国土局、松阳县国土局荣获全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缙云县国土局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并荣获集体三等功;青田县国土局荣获青田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综合先进;松阳县国土局被松阳县政府授予特殊贡献奖。
我们也深刻地体会到,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厅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关心支持、大力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国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国土局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和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国土系统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国土资源需求刚性增长与供给刚性制约、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局面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土地粗放利用、低效利用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供地率依然较低,2008年、2009年、2010年供地率仅为76.24%、56.45%、49.86%,离省里的要求差距较大;二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受诸多因素影响,整治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和上报进度不理想;三是维稳任务相当繁重,全市国土信访仍在高位运行,因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执法等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我市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频发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压力仍然较大;五是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全市国土系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要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