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12- 08- 27 00: 00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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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252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省厅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科技信息手段是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依法行政和增强预防腐败能力的有效抓手。近年来,我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系统开发、数据建库、网络建设、信息公开等方面,积极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不足,特别是在统筹、整合、应用等方面还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实施“金土工程”为抓手,以建设“智慧国土”为目标,以 “一张图”、“四平台”和“三体系”建设为重点,构筑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原则,统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实现资源、系统和数据的共享;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思路,大力深化信息化成果的应用,实现全省覆盖、全面应用、全程监管,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完善,不断规范和创新管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整合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 “一库”(“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四平台(电子政务、综合监管、共享服务和应急指挥平台)”、“三体系(标准规范、基础环境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一体的“智慧国土”,全面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交易和网上服务,促进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增强全程监管能力,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整合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等多种信息,健全全省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逐步形成数据生产、汇交、共享、更新、应用、服务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国土资源信息的实时汇交和动态更新,实现“以图管地、管矿”。

二是建立完善覆盖国土资源全业务流程的信息系统,加强各级各类系统之间的协调整合和互联互通。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乡镇国土资源所主要业务实现网上办理、数据网上交换、服务网上实现。

三是建立贯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覆盖各环节的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实现精细化管理和全覆盖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监管质量。

四是构建信息网上公开、社会共享服务、公众在线服务等国土资源网络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政府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

五是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应急指挥系统,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

六是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基础环境和信息安全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增强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上级规划指导下级规划、下级规划符合上级规划的原则,科学统筹管理改革、制度建设与技术支撑,切实做好信息化规划。充分发挥并优化整合现有应用系统、数据、基础设施等各类信息化资源,实现系统建设和应用平台化、数据管理集群化、基础设施集约化,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有序和协调发展。

2.行政主导、技术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加快推进制度设计和管理创新,系统提出业务工作对信息化支撑的需求,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广泛深入应用。技术部门要积极跟进,主动服务,着力做好系统开发、应用培训、技术保障,全力协助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系统应用、加强数据管理、做好支撑服务。

3.建用并举、讲求实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边建设边应用,边应用边完善;坚持技术先进性与实用性并重,以“管得住、管得好、用得好”为检验标准,确保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

4.保障安全、开放服务。信息化建设要符合信息安全与保密相关制度和规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管理方式,构建国土资源保护保障和科学发展新机制。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革思想的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破陈旧的规”,全面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研究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加快行政管理组织结构、决策模式、管理流程、职能设定和信息传递方式等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建设,全面实现无缝式流程、并联式审批、科学化决策和全程常态化监管。

(二)建立健全“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实现“以图管地、管矿”。

省厅将制定出台《浙江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实施意见》,建立数据生产、汇交、更新、共享、应用、服务和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各级“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一张图”基础服务软件由省厅统一组织开发、建设,市、县两级做好基础服务软件的本地化定制,实现省、市、县三级有效应用。

2014年底前,省厅将基本完成以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包括标准农田)、建设用地审批、补充耕地、土地供应、土地登记、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登记、基础地质、地质环境、地质灾害以及综合事务管理等数据为重点的全省“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建设。

2015年底前,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基本完成本级“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的建设,并负责数据的日常更新、汇交、共享、应用、服务和管理。

(三)推进国土资源全业务网上运行,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推进信息化再造管理流程,变串联式的层层审批为并联式的扁平化管理。打通条条分割的职能边界瓶颈,形成互联互通、协调统一、执行顺畅的“无缝式”管理模式。将规则清晰、流程透明的规范化管理程序置于网上运行,消除审批管理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实现依法行政、高效运转、协调联动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2013年底前基本建立省、市两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主要业务系统由省、市两级为主开发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办公、行政审批、综合事务等业务的系统建设与应用,从横向(本级各类业务之间)和纵向(省、市、县三级之间)两个方面加强系统整合。2014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要业务网上运行和互联互通,2015年底以前延伸到乡镇国土资源所。

(四)建立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运用 “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等成果,将事后监管为主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常态化全程监管,深化对国土资源管理绩效的动态评估。

按照省厅为主统一开发,省、市、县三级部署应用的建设模式,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初步实现地政管理的“批、供、用、补、查”和矿政管理的“探、采、用、储、查”等国土资源状况及其变化的动态监测监管,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国土资源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共享服务,构建服务型政府部门。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制度规定,推进土地、矿业权市场交易信息公开与披露,不断提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公信力和满意度,促进廉政建设。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以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基础,设计与开发国土资源信息产品,完善国土资源信息面向社会、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共享服务系统。加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力度,完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

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和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促进交易过程透明化、交易流程标准化。

(六)健全国土资源应急指挥平台,提高国土资源应急管理能力。

2013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实现日常巡查、动态监测、违法制止、应急处置等全覆盖,切实提高我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能力。

2013年底以前,健全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指挥系统,增强应急能力,有效预防地质灾害。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增加应急设备的配置,提高视频会议系统的稳定性和保障能力。

(七)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化基础建设,增强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根据国土资源部及相关行业标准,省厅及时制定和完善与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一系列信息化标准规范,并认真执行。

二是健全基础环境体系。完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络基础软硬件环境,加强资源整合和设施集群。2015年底前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完善中心机房;有条件的县(市、区)将业务网延伸到乡(镇)国土资源所;省、市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完成数据同城备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异地灾备建设。

三是健全信息安全体系。积极开展信息安全和开放应用的专题研究。按照信息安全属地负责原则,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网络、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决策部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化建设;业务管理部门主导推进、提出需求、强化应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技术支撑、保障和服务。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制订和完善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和考核等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形成工作任务明确、各方衔接顺畅、责任清晰明了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技术交流和协调联动,促进信息化工作的统筹推进和深化应用。

(三)统分结合,上下联动。

坚持统分结合,以“统”为主,着重做好业务、技术和建设三方面的统筹。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等涉及全省(或全市)联动的业务系统在一个框架、一个标准、一个平台的基础上由省厅(或市局)统一开发建设,省、市、县部署应用;各地已建的业务系统等,应做好数据接口,实现信息共享。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之间要上下联动,各项管理业务之间、业务和技术之间要统筹衔接,实现共享资源,节省成本,提高效率。

(四)深化应用,强化考核。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信息化成果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成效,更好地服务于管理方式转变,使信息化成果从“可用可不用”变成“必须用”,把信息化应用与项目设立、审批相挂钩,对不通过网络化电子报件的项目不予受理,没有上图入库的项目不予批准。建立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信息化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

(五)加大投入,保障资金。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支持,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将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土地、地质矿产专项资金安排,尤其要安排好信息化运行和维护经费,保障稳定、持续的信息化资金投入。同时,要统筹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避免重复建设和彼此分割,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实效性。

(六)健全机构,培养人才。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信息办的职能,加强信息办的统筹协调力度,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比较发达、信息化建设任务比较繁重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在2013年底前建立信息中心,其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在2015年底前建立信息中心。要配强配好信息中心专职人员,市级国土资源局要求5人以上,县级要求3人以上。要加强业务管理部门和信息中心干部的互动交流,促进业务和技术的相互交流。加强应用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信息技术交流,着力培养复合型信息化人才队伍。

 

主题词:

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