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2号,邮编:323000,电话:2668050,电子邮箱:lssgtzyj@126.com)。
一、概述
2013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认真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丽政办发〔2013〕74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配备2名兼职人员,相对稳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保密审查、工作季报、举报调查、考核制度和澄清制度等相关制度。继续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网上、书面(信函)、当面申请的受理渠道,明确工作人员和规范受理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材料报送,以及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加强目录更新,确保网站内容规范到位
继续完善《指南》和《目录》,按照“职能—业务—信息公开标准—保障职责”四位一体的信息公开体系框架,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并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针对性、便民性、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完整。
(四)加大公开力度,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
根据《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和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阳光征拆”信息公开。在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听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政策、程序、补偿安置结果、实物指标、监督电话等“五个公开”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公开意识到位
继续加强全市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以《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为契机,积极参加市政府公开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增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自2009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开通以来累计发布信息达4811条。2013年,通过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163条,发文366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信息1055条,人事任免信息31条,土地出让供应43条,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通过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www.lsland.gov.cn)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人次,均为个人申请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进行受理,并按时予以答复。2008年以来,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9人次,均及时予以答复,其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3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非本单位掌握信息”3件;2013年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累计收费及减免费用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为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4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将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作为推进作风转变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网络平台、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定期开展评议考核。
(二)突出抓好重点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征地、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违章执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公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规划执行情况、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其他与广大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继续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提高公共查询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门户网站,提供土地登记资料、地质资料和行政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查询,建立国土资源便民统一查询平台系统,逐步实现国土资源信息查询的互联互通,促进国土资源信息资料查询的集群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审核人:周乐均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1163 |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 件 | |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163 |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2 |
(一)依申请方式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2 |
1.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1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
6.其他原因 | 件 |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
五、举报数量 | 件 | |
六、访问咨询数量 | 人次 |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 |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万元 | |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 人 | 3 |
其中:全职人员 | 人 | 1 |
兼职人员 | 人 | 2 |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 次 | 2 |
2.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
3.培训人员数量 | 人次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填报日期:2014年2月10日 填报人:陈伟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