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丽群组发〔2014〕9号)
各县(市、区)、市直属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督导组: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浙组群发〔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保我市教育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现就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活动开展再动员
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兰考重要讲话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摆在突出位置,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在对标立规中查找差距,在上下互动中解决问题,在攻坚克难中提振信心,在思考辨析中把握规律。要按照“五个准备把握”的具体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抓部署、抓落实、抓检查。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自觉把活动融入中心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活动见物见人。
二、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要按照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要求开展学习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坚定自觉地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活动不偏、不虚。
1.原原本本研读“5+2”必学书目。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专题辅导、交流讨论、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市、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为5天左右。重点是“5+2”必学书目,中央和省委规定的5本书要原原本本通读1遍以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要学习2本资料汇编,要以备注、摘记、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作好学习笔记。
2.深入开展“1+2”专题讨论。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主持讨论会并带头作中心发言,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围绕专题内容作中心发言、重点发言。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3次,督导组至少要参加1次所督导单位的专题讨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的发言材料,要经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和督导组审阅后交市委活动办。
3.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学习辅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上1次党课。县(市、区)要依托党校于四月底前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1次集中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开展活动的认识和组织活动的能力。基层党(工)委要以联系服务群众为主题对基层党员进行1次轮训,强化基层党员的组织纪律和宗旨意识。各基层党组织要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还要组织群众身边的“先锋党员”、“最美党员”开展宣讲活动,以身边先进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对于村、社区、两新领域的党员、年纪较大或行动不便的党员以及流动党员,基层党组织可视不同情况灵活安排,建议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集中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要通过“看、查、听、问”(看笔记、查书目、听讨论发言、问知识掌握)加强督学,确保必学内容不漏项,集中学习不跑偏,规定时间不缩水,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识得到提高、思想受到洗礼。
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围绕“四风”问题,敞开大门听取意见。真心诚意、广开言路、有的放矢,确保真听意见,听真意见。
1.真心诚意听意见。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放下架子、放低身段、深入到基层群众中找、深入到服务窗口去找,深入到具体事例中找,从乡语口碑中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党员干部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建议。治水工作指导员要带头向驻点单位和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建议,指导村、企业党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助企”干部、企业助理要带头向规模企业征求意见建议。
2.广开言路听意见。通过“个别问”、“集体谈”、“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面对面”地向单位工作人员、基层党员群众、离退休老同志征求意见建议。运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手机等新兴媒体,设立“留言板”、“对话窗”、“百姓互动”等专栏,“背靠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召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专题会,专题征求意见建议。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召开村务、企务、社务恳谈会等形式,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
3.有的放矢听意见。聚焦“四风”听意见,着重听取群众反映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对照中央、省委印发的共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列举的“四风”问题25种表现、省委夏宝龙书记指出的7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市委王书记指出的丽水干部10种“地方病”,启发性的征求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带着活动前期准备阶段群众反映的问题听取意见,及时对前期征求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反馈,以实际行动打消群众“不想提”、“提了没用”等顾虑。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防止到基层“一窝蜂”、重复征求意见。
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既要原汁原味地归纳梳理又不能简单归并。已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信访件、“两会”建议提案、重要会议中征求到的“四风”问题要一并统计梳理。各地各单位梳理意见建议情况由督导组审核后于四月中旬报市委活动办。
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认真落实“常规性问题的解决要加大力度、遗留问题的解决要集中攻坚、新发现问题的解决要及时跟进”的“三句话整改思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
1.开展基层走亲活动。坚持用脚步丈量民情,以真心服务群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市、县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开展“驻点联系不漏村、村村有帮扶”活动,在职党员要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在乡镇(街道),认真落实“住村联心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工作制度,开展“结对联系不漏人、人人得关爱”活动。乡镇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要走访辖区一半以上农户,其中老党员、困难党员、离任村干部等重点户要全部走访到位。在活动前要将所有农户走访1遍。在农村,开展“联系不漏户、党群心贴心”活动,做到每户都有党员联系,每个党员一般都有联系户。对外出人员也要确定专人联络。在社区,开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活动,深化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制度。在两新领域,开展党员落实亮身份活动,建立联系职工的责任区制度。
2.开展服务基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认识,摆正位置,以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作风整转。扎实开展“五水共治”工作。治水工作指导员进点后,要按照“一张水系图、一本任务书、一个时间表、一份报告书”的工作指南和目标责任,开展具体的治水护水工作。扎实开展“企业帮扶”工作。企业助理要结合“千名干部助推千家规模企业转型升级”活动,围绕企业发展实际,为企业排忧解难。扎实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健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机制,通过争取帮扶政策、扶持增收项目、组织就业培训等途径,促进农民增收。
3.全面开展问题整改。突出问题导向,迅速开展整改,要从征求到的“四风”问题改起,做到边查边改。从活动开始就深化“六项集中行动”和“八项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领导,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早行动、早见效。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列出一批“短、平、快”的整改项目,限时解决一大批具体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全面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查找和解决典型案例、信访积案中的突出问题。
4.狠抓正风肃纪。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整饬工作纪律和规范公务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和顶风违纪现象实行“零容忍”,要及时公开通报、曝光。提高明察暗访的频率,每周有计划、有动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县(市、区)正风肃纪小组要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
要充分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成效和制度成果,从活动一开始就立规矩、建制度。全面开展“学、清、立、改、停”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情况督促检查,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作修订完善。
五、加强领导从严督导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落实领导责任,强化舆论宣传,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活动办要建立进展情况台账、征求意见台账、边查边改台账、为群众服务台账,对活动开展情况做到“有帐可查”。
各级督导组要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重点内容逐项从严从实开展督导。加强学习培训,解决“不会督”问题;强化政治担当,解决“不敢督”问题;严格标准要求,解决“不严督”问题。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督导的重点,主要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是否认真学习了中央规定内容,集中学习时间是否达到要求;看听取意见是否充分,是否聚焦“四风”,紧扣突出问题,敞开大门听取了群众意见;看是否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及早进行整改;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示范推动作用。要求所督导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消极应付、走过场的,要及时指出、严肃约谈、责令整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结束后,督导组要撰写本环节评估报告送市委活动办。
中共丽水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