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大坪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丽矿告字〔2015〕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受云和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由丽水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大坪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出让人:云和县国土资源局(丽水市云和县中山西路77号)。
(二)采矿权名称: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大坪砖瓦用页岩矿。
(三)矿区位置:矿区位于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大坪村。
(四)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矿。
(五)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18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3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188米至+154.66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矿区范围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J1 |
3108515.14 |
40458302.69 |
J10 |
3108510.39 |
40458867.19 |
J2 |
3108483.87 |
40458455.38 |
J11 |
3108447.36 |
40458840.67 |
J3 |
3108469.01 |
40458455.96 |
J12 |
3108348.17 |
40458773.76 |
J4 |
3108429.34 |
40458664.37 |
J13 |
3108307.61 |
40458604.97 |
J5 |
3108551.55 |
40458680.89 |
J14 |
3108424.41 |
40458663.40 |
J6 |
3108597.11 |
40458700.07 |
J15 |
3108462.85 |
40458456.20 |
J7 |
3108721.68 |
40458778.29 |
J16 |
3108410.48 |
40458356.27 |
J8 |
3108739.05 |
40458807.94 |
J17 |
3108410.80 |
40458289.37 |
J9 |
3108676.78 |
40458849.02 |
J18 |
3108420.76 |
40458269.80 |
开采深度自+188米至+154.66米 |
(六)采矿权出让期限:采矿许可证颁证之日起4年(以工程建设期限为准)。
(七)生产规模:暂定15万吨/年。
(八)矿区资源储量:(122b)84.15万吨,动用资源储量60万吨。
二、竞买人条件
㈠ 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㈠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矿区范围内尚有资源可供开采,受让人需要继续开采的,应当提前30天向出让人提出书面申请,除建设项目业主需要收回采矿权外,经批准允许无偿延续登记一次,延续期限一般不超过原出让期限的一半。若上级对采矿权出让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执行;
㈡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需按照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土地平整。
㈢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矿山粉尘防治设备设施达标运行。
四、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一)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二)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0月12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15年10月13日8:30至2015年10月23日11:00时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15年10月13日8:30起至2015年10月26日15: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交易保证金及竞价规则
(一)交易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于2015年10月23日11:00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交易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从竞买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二)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0万元;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整数倍。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一)采矿权出让所得
挂牌成交后,受让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冲采矿权出让所得,其余采矿权出让所得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入云和县财政专户。出让所得不包括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其他依法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
(二)政策处理费用
因该采矿权矿区范围位于大坪下山转移小区建设项目红线内,采矿权竞得人无需支付政策处理费用。矿山所涉及的林业、环保、安全等审批由建设项目业主负责。
(三)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由受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中心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注意事项
(一)企业注册地需在云和县。可以先在云和县工商部门办理预登记。
(二)实地踏勘时,竞买人需到云和县云和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业主)签订施工承诺书。
(三)采矿权竞得人须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完成上述矿区的开发利用方案,持采矿权出让所得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四)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应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无补偿。
(五)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六)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矿产资源质量数量变数、市场变化、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等不确定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踏勘,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其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七)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丽水市矿业权交易中心,联系人:林峰,联系电话:0578-2669502。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814室。
2、实地踏勘联系人:云和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刘锦忠,电话:0578-5113373。
云和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赫英涛,电话:0578-5532899。
未尽事宜,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特此公告。
出让人: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交易机构:丽水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