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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月庭等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18- 01- 12 09: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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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44号)精神,经缙云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我局党委研究,徐月庭等4位同志符合晋升职级条件,同意晋升职级: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徐月庭   晋升为正科级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陶晖青   晋升为正科级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宋大方   晋升为副科级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樊娅萍   晋升为副科级 

  晋升职级的时间参照当地规定执行。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