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http://zrzyj.lishui.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我局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668171,电子邮箱:lssgtzyj@126.com)。
一、概述
2017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以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增强公开实效。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丽水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全面推行市国土资源收费常态化公开。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收费清单、降低企业用地用矿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目前已发布费用调整信息2条,分别涉及不动产登记费用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用。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精减规范权责清单项目,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通过政务服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及动态调整情况。全面推行“互联网+国土资源服务”,借助政务服务网和数据归集共享等手段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三)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1条、出让公告32条、供应结果26条。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信息,充分利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和“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推进土地、矿产出让招拍挂信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精神,全市国土系统在省国土资源厅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一书四方案” 信息共85条(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份、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五)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借助全市大搬快治工作的东风,努力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地质灾害达到橙色预警级的,联合气象台及时在地方电视台发布信息,同时利用国土资源微信等新媒体同步发布地质灾害信息150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15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土地出让公告、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供应计划、人事任免、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土地矿产执法典型案例等。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微信等。
(四)网上办理信件共30件。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度共收到依申请件为6件,其中,个人申请6件,法人申请0件;通过网上申请1件,书面申请4件,信函申请1件。2008年以来累计受理申请49件;涉及的内容有征地补偿安置、土地供应计划、出让金补缴、土地违章执法等信息。
(二)处理情况:2017年度共答复6件、未答复0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1件、已答复中“补正告知”的0件、“同意公开”的0件、“非本单位掌握信息”4件、“不予公开”的1件。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累计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0件。
(2017年度累计数量为0件,历年累计1件)。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办法》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彻底,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不足等。2018年,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当前能够保证《条例》要求应当公开和市政府要求重点公开的信息得以主动公开。但主动公开较侧重于信息公开,与《意见》要求的全面推进“五公开”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2.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内容不够接地气,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对于热点信息,需进一步抓住公众关注的重点,增强提高回应关切的说服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见附件:2017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4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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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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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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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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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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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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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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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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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43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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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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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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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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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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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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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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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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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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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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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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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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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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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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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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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