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储备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公司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19- 11- 14 16: 23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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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根据《丽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丽国资委[2016]6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国资委核准,丽水市储备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3名、劳务派遣人员4名。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储备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市政府批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单位规格为比照正科级。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共有7个。 

  其中国企正式员工3,具体岗位如下表: 

 

部门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性别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综合部

行政

人员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类

从事文字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

力,年龄 35周岁及以下

 

工程项目部

工程

人员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类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

验和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资产经营部

资产

管理员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劳务派遣人员4名,具体岗位如下表:

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性别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资产监管部

资产监管员1

1

不限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不限

能熟练的运用CAD

制图软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资产监管员2

1

不限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不限

能熟练运用woldexcel等软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资产监管员3

2

不限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不限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该岗位工作经常夜间巡逻,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专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户籍要求:丽水市范围内。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丽水市储备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近照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短信通知其参加笔试。报名时间:20191125日至2019112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丽水市自然资源局2楼党员活动室(莲都区北苑路192号),联系人:魏磊,联系电话:2668230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以笔试50%、面试50%确定总成绩。 

  1.笔试:  

  1)考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 

    2)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组成,主要测试应考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部行政人员岗位面试前增加写作环节,该环节设加分,满分1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 

  2)面试总分100分。 

  3)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面试开始两天前确定不参加面试的(书面或短信回复),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政审 

  按笔试、面试(综合部行政人员岗位含写作的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司正式员工的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劳务派遣人员不安排考察工作。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确定拟招聘对象,拟招聘对象在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问题反映或有不良问题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该岗位不再递补录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正式人员经考评合格后与丽水市储备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劳务派遣人员由丽水市储备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丽水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要求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咨询电话:2668230  2668012 

  监督电话: 2668912(派驻丽水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