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丽水—龙游天然气管道一期工程莲都段工程性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的协议出让公示
丽采协出字[2019]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有关规定,现将丽水—龙游天然气管道一期工程莲都段工程性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协议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丽水—龙游天然气管道一期工程莲都段工程性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协议出让受让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碧湖镇、大港头镇
面积:0.0226平方公里
开采主矿种:凝灰岩
资源储量:94540.35立方米(25.276万吨)
协议出让申请理由:该采矿权位于丽水—龙游天然气管道一期工程莲都段红线范围内,因施工开挖需要设置,开挖的资源全部用于本工程建设。该采矿权协议出让符合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15〕42号”、“浙土资发〔2016〕36号”文件有关规定。
二、公示时间
2019年3月19日 至 2019年3月28日 止(7个工作日)
对本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联系电话:0578-2668085
传 真:0578-2668019
浙江省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