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日前召开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和省厅“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月1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党委书记邢志行出席会议并讲话,张颖洁局长作工作部署。局领导廖永平、周乐均、徐礼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局和市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8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成效,分析了存在问题。会议强调,全市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局县局、莲都区和开发区分局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重新梳理排查方向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新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大力营造更加深厚的宣传氛围,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推动全市系统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根据近期省厅及“市扫黑办”提出的工作新要求,进一步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线索排查不认真、移送不及时或对涉黑涉恶问题隐瞒不报、有案不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做到立说立行,及时上报核查处理情况,每个案件核查和处理情况都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同时,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搜集、排查和处置群众举报的线索。
进一步扩大排摸范围。紧盯自然资源领域方面可能涉黑涉恶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入排查各业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拓宽线索排查的广度和深度。重点排查以下几方面:一是土地开发利用领域,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修建“一户多宅”或豪宅大院、群众反映强烈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库房、堆场、农家乐等谋取私利的,强占政府储备土地谋取私利的;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域,包括无证开采的,干预基层政权或利用宗族势力非法开采的,对合法矿业权人实施强占矿区、阻挠运输、敲诈勒索的,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或恶意竞标的;三是行政执法领域,包括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暴力抗法、拒不配合调查的,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四是涉林开发领域,包括涉林垦造项目、涉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等方面利用宗族势力、采取非法手段,强揽工程或恶意竞标的;五是全市系统各业务领域,包括“利益输送”、充当“保护伞”的。
进一步掌握应知应会。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和宣传,特别是要弄懂专项斗争的主要任务、目标、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工作重点,黑恶势力犯罪有哪些特征和类型,什么是软暴力,“保护伞”是指什么,发现线索如何举报,铲除黑恶势力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具体要求,等等,都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和健全监管防范机制”两手抓、同时抓、两手硬,做到边打边治边建,着重建设以下方面制度:一是基层综合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基层日常监督工作纳入基层“四个平台”,建立完善日常监督长效机制;二是民主决策和公开公示制度,严防村霸、地霸、矿霸和家族势力介入土地征收、土地出租、林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等事项;三是市场准入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资格审查制度,对参与用地、用矿、耕地垦造等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堵塞各种漏洞,最大限度地斩断黑恶势力渗透自然资源领域的渠道;四是联合执法办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动,建立线索快速移交、定期会商通报案情和联合执法等相应工作机制,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和生存基础。五是内控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加快单位内部风险点的排摸,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具体措施。
会上,各县(市、区)局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