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0- 09- 23 15: 56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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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编号:(2020 )7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转移方式
1 蓝志余、蓝梅翠 蓝志余、蓝巧燕、蓝海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莲都区接官亭小区57幢一单元102室 浙(2019)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7257号,绿谷信息产业园北区块项目农民公寓安置房结算清单及公寓安置住房确认书。 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  
联系方式:0578-2090257、2090260        
      公告单位: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O二O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