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执法监察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1- 01- 04 09: 46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本页】 【关闭】

今年以来,我市自然资源工作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继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印发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察迎检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制度和安排,以条目式交办单的形式向每个业务处室布置工作任务,深化“三项制度”落实、落细。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在19年原有《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目录》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二是落实长期工作任务。落实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定期自查自纠;落实法制审核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制审核要求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事实认定、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处罚适用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落实业务处室在日常执法检查中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三是严格档案台账管理。局办公室今年新配置了12台执法记录仪,要求各业务处室配备专人管理,并保存音像资料,注意音像资料的使用。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归档工作。四是加强横向沟通协调。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均委托给综合执法局办理,按照“三项制度”有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多次与综合执法局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具体工作的落地及执法事项的划转等,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氛围。

二、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做好“七五”普法收官。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局按照要求扎实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深化法治丽水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宣传经费保障。2020年7月因机构改革原因,将依法行政和“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由于局领导高度重视,“七五”普法期间,我局的普法经费达到180万元,“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经费、人员落实到位,为“七五”普法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充分整合资源,突出节点,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讲浙江行”、“森林消防宣传日”、“植树节”、“爱鸟周”等活动为契机, 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6000余册。同时,充分运用网站、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三是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普法宣传和专项执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自然资源个规划系统,出动执法人员7万多人次,开展野生动物相关检查2万余次,发放普法宣传册4万余册,宣传教育涉及人数3万5千余人,专项执法活动查处野生动物案件11件,收缴野生动物20余只,收缴非法捕猎工作300余件,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四是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狠抓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干部职工等不同群体的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局领导紧密围绕“七五”普法重点任务,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将法制学习作为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到位。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落实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因机构改革原因换证93本,组织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9本,我局执法证持证率达到了98%;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地方性法规考试及全年法律考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加强自然资源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进行听证。10月29日印发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将“制定自然资源管理中长期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管理措施; 制定关系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等7项内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管理。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公职律师制度。及时与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泽大律师事务所徐梦影等4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启用法律顾问申报系统,及时更新法律顾问工作信息,聘用朱威为公职律师。三是积极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局法制审查机构对局长办公会议议题38件、自然资源相关合同74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300余条修改意见。四是开展规范文件的动态管理。今年以来对《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省政府土地审批权下放扩面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丽水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对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局内部法制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3次,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改革。一是按照要求梳理认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由局执法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召集所有业务处室,对国库、省库内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并认领,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到了应领尽领。二是要求业务处室在日常行政执法中使用掌上执法系统。对我局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全部要求用掌上执法进行。截止目前,我局已经超额完成掌上执法数量,并按照考核要求做到了主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及时率高于80%,执法人员覆盖100%。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监管。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99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随机抽查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418 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林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浙林字函〔2020〕111 号)等文件的要求,根据省级机关实际抽取情况,我局制订了补充抽查计划任务清单,并抽取了相关被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所有检查任务均已经关联信用规则。截止12月底,双随机事项覆盖率和现场执法率均已达到100%。

五、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化解矛盾纷争。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2020年度,我局新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9件,其中驳回诉请12件,驳回起诉4件,撤诉4件,撤销1件。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方面,一审共有11件,占60%。申请再审案件4件,驳回再审申请3件,再审立案1件并协调撤诉。行政复议案件26件,审结23件,其中撤销原行为2件,撤回申请2件,维持17件,驳回申请2件。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政处罚等25场听证会。二是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百日攻坚专项活动。针对我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较高的问题,8月20日,我局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部署会,会上邀请市中院行政庭邹副庭长深入分析了我市自然资源行政案件败诉的主要原因。张颖洁局长作了专题部署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百日攻坚专项活动。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4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