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核公示
各有关产权人:
灯塔社区一期安置地块项目位于中山街以西、丽阳坑河道以东,建设单位为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经审查,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要求。现将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一、项目居住用地面积25422平方米,其中A1-a地块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3797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47%,绿地率≥25%;A1-b地块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2262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4%,绿地率≥25%。
二、该项目对周边现状住宅建筑的日照影响符合国家规划规范要求(详见日照分析图)。
三、方案平面布局与建筑立面效果(详见附图)。
四、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期限为十天(自12月3日至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各有关产权人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权利。联系地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2668247。
附件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