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丽自然资规听公字[2021]第01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丽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丽水市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初步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6月24日下午15时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丽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丽水市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初步成果的意见及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1、丽水市中心城区及莲都区辖区、丽水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申请人应当于2021年6月7日前向我局政策法规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吕继丽 联系电话:2668079
联系人:朱 威 联系电话:2668257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5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