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丽自然资规听公字[2021]第01号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1- 05- 21 17: 04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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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丽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丽水市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初步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6月24日下午15时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丽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丽水市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初步成果的意见及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1、丽水市中心城区及莲都区辖区、丽水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申请人应当于2021年6月7日前向我局政策法规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吕继丽       联系电话:2668079 

联系人:朱  威       联系电话:2668257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5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