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主体: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执法范围:丽水市
监督举报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邮编:323050
举报投诉电话:0578-2668073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网址链接http://zrzyj.lishui.gov.cn/art/2020/12/4/art_1229224328_58573663.html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主体,网址链接:http://zrzyj.lishui.gov.cn/art/2020/8/7/art_1229224328_55172291.html。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行人名单(2023年4月21日更新),网址链接:http://zrzyj.lishui.gov.cn/art/2023/4/21/art_1229224328_58582943.html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辅助执法人员详细名单,网站链接:http://zrzyj.lishui.gov.cn/art/2022/9/27/art_1229224328_58581902.html
四、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权限:
网址链接:http://zrzyj.lishui.gov.cn/art/2021/4/7/art_1229249369_58579927.html
五、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丽水市局作出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丽水市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网址链接:http://zrzyj.lishui.gov.cn/art/2021/9/6/art_1229224328_58580703.html
七、执法程序
网址链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dept/deptQueryPage.do?deptId=001008012012004&webId=93
八、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