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开(2022)11号 |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联系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际车城15幢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309号),联系电话:0578-2990751。 | |||||||
序号 | 权利人名称 | 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 用 途 | 不动产坐落 | 开始时间 | 公告天数 | 备 注 |
1 | 朱丽美 | 7.57/115.58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采荷文苑11幢一单元803室 | 2022/6/23 | 60个工作日 | 继承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