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事项办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如何申请?
答:实行在线申请,申请单位登录自然资源部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报盘数据,报盘软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地质灾害软件板块)下载。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何时提交?
答:办理甲级资质延续申请的单位要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自然资源部提出延续申请。新设、变更、注销可随时提交申请。
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在哪里申请?
答: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
四、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能否转让给其他单位?
答:不可以。要获得资质,需提交新设申请。
五、具有甲级资质的事业单位改革转制为企业,如何办理?
答: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具有转制批复文件,且单位人员、设备等资质要求条件不变或有所增加,转制后的企业可提交单位名称变更申请。对于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整体转制情况及事业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整合转制为企业等情况,具有转制批复文件,转制后企业可直接申请新设相应甲级资质,工作业绩承继原事业单位的工作业绩。
六、网上申请提交了一段时间,为什么还显示未接件?
答: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10-63882535解决。
七、注册网上申报系统时无法收到手机验证码?
答: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10-63882535解决。
八、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延续评审未通过,能否再次提交申请?
答:不能再次提交延续申请,如符合甲级资质新设的申报要求,可以提出新设申请。
九、如何获知资质审批结果?
答:1.资质变更的审批结果,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会及时电话通知申请人;
2.新设和延续的审批结果,自然资源部会及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上进行公示,申请人留意查看。对于审批结果为不通过的,原因已在公示中标明,申请人应对照相应资质规定的条件查找具体原因,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公示中提供的反馈方式进行反馈。
十、领取甲级资质证书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申请办理变更和延续的单位领取资质证书需要携带原资质证书、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新设的单位领取资质证书需要携带乙级资质证书原件或原甲级资质证书原件、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