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2- 09- 20 17: 02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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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6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转移
 
方式

1

张焕华、管晓凤

管晓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莲都区秀丽春江花园括苍园2幢1单元1402室

丽国用2015第3307号/丽房权证莲都区字第01239083号、丽房权证莲都区字第01239084号

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

联系方式:0578-20902572090260                                      












公告单位: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