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 085 | 编号:(2022)69号 |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
序号 | 原权利人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 | 转移 |
1 | 张焕华、管晓凤 | 管晓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莲都区秀丽春江花园括苍园2幢1单元1402室 | 丽国用2015第3307号/丽房权证莲都区字第01239083号、丽房权证莲都区字第01239084号 | 继承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 | ||||||
联系方式:0578-2090257、2090260 | ||||||
公告单位: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2022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