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2- 09- 22 17: 32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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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22)70号

    经申请人申请,下列不动产发生权利转移(继承),我机构收到申请后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 联系电话:0578-209026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申请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备注

1

周春梅

浙(2022)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10123号

莲都区后甫二区16幢一单元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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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