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选址批前公告
各有关产权人:
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拟选址于丽水市龙泉市屏南镇、兰巨乡。项目拟选用地总规模62.7136公顷,其中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765公顷,淹没区用地56.8678公顷,预审申请用地5.7693公顷(详见附图)。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天(自11月11日至11月20日)。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重大利益关系且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告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地址):
1.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龙泉市西街街道水利大楼),电话:13567609346
2.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泉市中山西路35号),电话:0578-7124930
3.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区北苑路192号),电话:0578-2668070。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