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公告 丽自然资规听公字〔2023〕第3号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园、林、草地定级结果及地价体系,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将举行《莲都区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项目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2:30。
四、听证内容:听取社会各界对《莲都区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初步成果方案的意见及建议。
五、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范围:丽水市中心城区及莲都区辖区、丽水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3年12月15日(正常工作日)前到我局莲都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蓝 萌 0578-2668906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