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询公众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13日,进行《丽水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1、现场展示地点:丽水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现场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13日(30天)
2、网址:http://zrzyj.lishui.gov.cn/
网上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13日(30天)
3、反馈意见方式:
⑴书面邮寄: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3000
⑵电子邮箱:348905742@qq.com
⑶联系电话: 0578-2668951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丽水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