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湖水库工程选址批前公告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3- 06- 25 18: 08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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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产权人:

浙江省丽水市莲湖水库工程拟选址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老竹畲族镇和丽新畲族乡。项目拟选用地总规模524.1030公顷,其中淹没区500.9095公顷,预审申请用地23.1935公顷(详见附图)。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天(自6月26日至7月5日)。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重大利益关系且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告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1.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联系电话:0578-2668137;
   2.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联系电话:0578-2668222。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浙江省丽水市莲湖水库工程拟选址红线图.pdf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