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路工程(青田段)选址批前公告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3- 08- 09 15: 37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本页】 【关闭】

各有关产权人:

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路工程(青田段)拟选址于青田县季宅乡、高湖镇。项目拟选用地总规模25.9044公顷,其中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3943公顷,预审申请用地25.5101公顷(详见附图)。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自8月10日至8月21日。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重大利益关系且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告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1.青田县临江东路159号青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8-6503697;

2.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8-6823880;

3.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联系电话:0578-2668070。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件: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路工程(青田段)拟选址红线图.pdf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