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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再增值——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也能“带押过户”啦!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4- 01- 08 09: 16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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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了全市首笔“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双预告”登记,2024年1月2日,随着“预转本”登记的完成,我市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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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时先生此前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而这套房子的原房主目前还有部分贷款没有还清。得益于“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这项惠民举措,时先生无需还贷解压直接就办理了二手房交易过户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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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涉商业贷款的二手房“带押过户”改革,通过实行二手房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的“双预告”和公证“资金监管”模式,在押房产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无需先还贷解押,即可办理过户相关登记手续。在此基础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深化多跨协同,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莲城公证处、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协同配合,经过系统改造、流程优化,拓宽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使用范围,实现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且办理过程中,购房首付资金、贷款资金全额转入莲城公证处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全流程资金监管,为买卖双方安全交易上“保险”。

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拓展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服务模式,放开了买卖双方的贷款类型限制,既支持卖方“带押”出售存在“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住房,又支持买方申请组合贷款购买“带押”房屋,为购房职工提供更多渠道和资金保障,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惠及面,减轻“过桥资金”压力,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推动政务服务再增值,更好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