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空净媒体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4- 10- 23 14: 58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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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开展空净媒体设备租赁服务,现邀请各单位对该服务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空净媒体设备租赁服务

3.服务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商会大厦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

4.租赁数量:≥5台

5.预算金额:4.5万元

6.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要求

1.产品功能:(1)空净功能:除PM2.5、除菌、除甲醛、除TVOCS等;(2)媒体功能:大屏幕、高清晰、数据安全性能高、空净或媒体单独使用或同时使用。

2.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需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的合格产品;设备要干净整洁、无划痕、无破损;落地式可移动;滤芯全新带包装未使用;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空气净化设备需满足采购单位对技术参数要求,每台设备需具备以下参数条件:适用面积150-200㎡;甲醛去除率 ≥90%;除菌率≥99%;噪声40-70(DBA)等。

3.服务要求:空净媒体设备租赁供应摆放时间、台数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空净媒体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机器故障等相关问题,报价单位需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决处理需提供备用机使用。

三、报价须知

1.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2.报价文件资料包括:(1)报价单;(2)资格证明文件及证明材料;(3)同类项目业绩实例材料。

3.报价要求:报价时,报价总额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最低报价确定中标者。供应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授权证明、报价单(详见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基本情况介绍(需盖公章,否则无效)、业绩实例材料,信封密封邮寄或提交至指定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708办公室)。

4.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点前。

5.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戴红燕   0578-2668189

附件:报价单.doc


邀请人: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