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22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丽水市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一)耕地121913.42公顷。其中,水田101362.33公顷,占83.14%;旱地20551.09公顷,占20.27%。
(二)园地79655.50公顷。其中,果园31900.25公顷,占40.05%;茶园29814.69公顷,占37.43%;其他园地17940.56公顷,占22.52%。
(三)林地1382725.2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104808.26公顷,占79.90%;竹林地166181.55公顷,占12.02%;灌木林地55413.27公顷,占4.01%;其他林地56322.16公顷,占4.07%。
(四)草地5775.10公顷。
(五)湿地794.95公顷。其中,森林沼泽22.95公顷,占2.89%、灌丛沼泽2.34公顷,占0.29%;内陆滩涂769.66公顷,占96.8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166.37公顷。其中,城市用地6761.09公顷,占14.33%;建制镇用地9938.16公顷,占21.07%;村庄用地28077.52公顷,占59.53%;采矿用地1404.99公顷,占2.9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84.61公顷,占2.09%。
(七)交通运输用地21257.88公顷。其中,铁路用地776.76公顷,占3.65%;公路用地9518.56公顷,占44.78%;农村道路10899.27公顷,占51.27%;机场用地38.03公顷,占0.18%;港口码头用地16.81公顷,占0.08%;管道运输用地8.45公顷,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073.77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0723.88公顷,占50.46%;水库水面16088.19公顷,占39.17%;坑塘水面2331.98公顷,占5.68%;沟渠749.86公顷,占1.83%;水工建筑用地1179.61公顷,占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