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核公示
各有关产权人:
本次公示的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市本级防汛物资储备库)位于大溪南路与桃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建设单位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专家审查,该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要求。现将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一、拟建建筑面积9202.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67.58平方米,包括1#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1546.56平方米,2#驿站及展厅建筑面积2243.43平方米,3#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满级1777.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34.51平方米。(相关指标详见总图)。
二、方案平面布局与建筑立面效果(详见附图)。
三、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期限为十天(自12月27日至1月6日)。本项目建筑方案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8-2668222。
附件: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