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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总第63期)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4- 12- 05 16: 33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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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市区推进储备土地内秸秆焚烧治理 助力打赢 “蓝天保卫战”

● 青田县纵深推进新形势下机关效能建设

● 景宁县以“畲乡浙丽登”品牌为引领 打造不动产记服务新标杆

● 简讯4则


市区推进储备土地内秸秆焚烧治理

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今年以来,市区针对储备土地内秸秆焚烧问题,依托“高低融合云值守平台”,以制度建设、巡查值守、整治提升等为抓手,切实加强储备土地日常管护,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从源头上防止储备地块秸秆焚烧现象产生,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截至11月底,已对424宗共计7889亩储备土地进行日常管护,发现 107 起,其中报送执法11起、报送街道16起、自行扑灭80起。

一、“人防+技防”实现全时段管控到位

一是强化管控机制建设。出台《丽水市储备土地高低融合云值守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储备地块及房产巡查管护规定》《巡查管护考核办法》等3个文件,将储备土地上秸秆禁烧作为巡查管护内容,实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

二是突出重点点位防控。针对土地出库交地后、秸秆焚烧易发等重点区域,第一时间对“高低融合云值守平台” 24个高位、39个低位监控点所涉及点位进行优化,今年累计优化点位9个,确保重点区域实时监控。

三是及时研判精准防控。针对“高低融合云值守平台”自动推送的预警信息,当日进行分析研判,实现任务指令高效精准指派。今年以来,平台共预警8800起,完成排除后指派移交执法部门4起,调取回放监控处置8起(其中为公安部门侦破盗窃案提供证据2起),告知非储备地块所属街道秸秆焚烧5起。

二、“巡查+比对”落实全过程管控措施

一是强化网格巡查。对市区储备地块分区分块分组进行网格化巡查,结合储备一张图分成4组,秸秆焚烧管控重点时段采取全员压上、延长巡查时间、配置必要灭火装备等,做到巡查管控无空区。今年以来,累计出动巡查1677人次,当场制止秸秆焚烧、复种农作物等行为129起。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出台《关于市本级储备土地秸秆焚烧管控方案》,加强与执法、铁塔公司、属地街道等对接,协同推进收储地块秸秆禁烧工作。10月以来,平台服务单位指派专人驻守平台指挥中心,夜间值守延长至22:30,扑灭秸秆焚烧39起(其中非收储地块8起),控制当事人交由执法现场处置5起。

三是强化过程管控。巡查人员将同一区域今日现状与昨日现状作对比,针对异常地块,有监控的采取回放溯源,无监控的,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强秸秆焚烧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树立“储备土地 严禁种植”警示牌16块,发放、张贴《禁烧秸秆倡议书》152份。

三、“发现+整改”构建长效化管控机制

一是梳理问题清单。根据比对情况,梳理存在秸秆焚烧风险地块68宗,组织专人对市区 “脏、乱、差”典型区域进行排摸分析,梳理出所涉储而未“净”、批而未“进”情况,形成任务清单(第一批)34宗。    二是落实全面整改。采取“组织清场一批、临时绿化一批、构筑围档一批、合理利用一批、加快入库一批”方式,开展收储地块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截至11月底,已完成60个区块整治,累计清除农作物19万平方米,清运生活垃圾2.9万立方,清运偷倒建筑垃圾0.15万立方,临时绿化13万平方米,构筑及修补围墙1.5万米,从源头上预防焚烧秸秆的产生。

三是实行常态监督。结合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出台《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利用集中攻坚行动方案》,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做好收储地块及相邻、或巡查路过的非收储地块的秸秆焚烧管控,坚决做到“发现必治,发现必止”,落实末端常态长效监督,确保防治无死角。

(市储土公司 刘海俊)


青田县纵深推进新形势下机关效能建设

近年来,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党建引领、守正创新,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与数字化政府改革相促相融、双向赋能,在建设高素质自然资源队伍、打造廉政模范机关和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深化新形势下机关效能建设行稳致远。

一是以精细化链条锻造高素质自然资源队伍。开展“百堂党课育廉洁青年”“党建组团·联建争先”等活动进行常态化党性教育,综合运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和学习强国等学习形式,学思想固根基。建立导师帮带制度,为新成员配备经验丰富的导师,根据徒弟的特点和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帮助新成员快速成长。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班4次,邀请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干部参与培训累计3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举办基层自然资源所国土调查业务比拼活动,2名年轻干部被省自然资源厅授予“业务能手”称号。

二是以规范化建设蓄力打造清廉模范机关。围绕“党史长廊”“廉政文化”“党建引领”和“品牌工程”四大版块创建“青新自然”党建品牌,持续规范活动阵地建设,完善文化长廊,融入“侨头堡·青田红”党建品牌元素,建成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的党建展示窗口,彰显自然资源坚毅笃行的干部风采,推进党建文化塑形铸魂。7个自然资源所按照“大统一、小特色”的标准,因地制宜完成基层所十个规范化建设,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2022年荣获全县“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集体,2023年获得“侨头堡·青田红”强基示范部门荣誉称号。

三是以集约化改革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紧紧围绕“青侨登”党建品牌建设,向打造不动产登记“最优营商环境”目标不断奋进。2021年,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数字化改革,通过关键环节再优化,部门数据再融合,集成服务再提速,有效助力全县政府数字社会化改革;2022年深化推广“不动产智治应用”助推数字化改革工作再优化;2023年成立“青侨登”党建服务品牌,通过“数字、服务、创新、关怀、先锋”5个版块,推动支部建设与主责主业紧密结合;2024年“青侨登”党员先锋岗荣获省级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称号,以实实在在的服务成效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青田县自然资源局  陈梦琪)


景宁县以“畲乡浙丽登”品牌为引领

打造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标杆

近年来,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畲乡浙丽登”品牌为引领,成立“畲乡浙丽登”党员先锋队,提供“一对一”服务,推出不动产登记+金融、司法查控、公证的服务机制,构建“党员带头、全员参与”的服务模式,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致力为畲乡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今年以来,已提供延时延伸、上门、预约服务共计209次。

一是创新“不动产+金融”服务模式,让群众少跑腿。与工商银行建立有效合作,推行“不动产登记+金融”模式。通过“一站式”不见面办理,实现贷款面签、抵押登记、发放贷款的高效流程。在该模式下,已成功完成“带押过户”业务,极大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二是升级“不动产+司法查控”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问题。与法院深化合作,开通查询端口,通过数据共享专线实现互联互通。司法人员可在线查询县域范围内的不动产,实现“一次不用跑”。通过优化查(解)封登记业务流程,实现不动产查控一体化和实时化,登记信息查询及查(解)封登记全程在线、无纸化办理。今年以来,联合执法部门查解封377次,协助法院314次。

三是“不动产+公证”服务领域延伸,打通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设立“专窗”,借助电子公证书的应用和跨网融合技术,将服务延伸至公证领域。当事人在公证处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进一步提高了公证服务效率,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公证服务的无缝对接。今年以来,累计接待近200人次,受理不动产公证50多件。

(景宁县自然资源局  尹优优  叶苏瑶)


简 讯

★我市成功办理首笔“竣工即交证”业务 日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都大队白云中队在完成其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同一天,即从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首笔“竣工即交证”业务正式落地。通过“竣工即交证”服务,企业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不动产登记机构便同步开展权籍调查与资料审核工作,采用提前介入、并联办理的方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企业即可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了从竣工到领证的无缝对接,将办理周期缩短至“1天”。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邱  杰)

★我市2个项目入选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省级精品工程名单 日前,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公布了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省级精品工程名单,全省共27个,我市2个项目入选,其中缙云县舒洪镇昆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获评精品工程第二等次;松阳县望松街道西河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获评精品工程第三等次,将分别获得500万元和300万元省级奖励资金。这也是我市首次获评第二等次。

(市局整治中心 李 梅 松阳县自然资源局 潘明栋 项柳洲 )

★瓯江山水工程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修复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第二批典型案例 日前,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典型案例,全国共18个,全省2个,其中我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修复项目成功入选。该项目围绕稻鱼共生系统的传承与发展,通过翻耕抛荒撂荒耕地、构建灌溉和排水工程水循环系统、优化“稻鱼共生”技术、推广应用“稻鱼共生”农业可持续利用系统等措施,恢复农田生产能力与生物多样性,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农田生产“肥药双控”,实现一田两用、一地双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我国山区农业生态保护修复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浙江样本。

(瓯江山水专班  王若昕)

★市区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成功出让  日前,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成功出让,出让起始价2.5亿元,被丽水市旅投实业有限公司以2.5亿元竞得。地块出让面积为66.05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1.7-1.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58米。          

(市资产交易中心  吴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