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区本级】(2024)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4- 04- 23 14: 01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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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莲( 2024 )101号

经申请人申请,下列不动产发生权利转移(继承),我机构收到申请后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 联系电话:0578-209046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申请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备注

101

李仙美、李少勇、李娇凤

浙(2020)丽水市莲都

不动产权第0005732号

莲都区黄村乡黄村行政村岭根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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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4年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