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周转房项目选址批前公告(金桥路与学院路东南侧地块)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4- 05- 13 16: 04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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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产权人:

市区周转房项目拟选址于金桥路与学院路东南侧地块。项目拟选用地面积4889平方米(详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天(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3日)。如有异议的重大利害人(或法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可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联系电话:0578-2668222。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市区周转房项目拟选红线图.pdf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