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9奉化至庆元公路龙泉道太至塔石段工程(屋后岗至下庄儿、兰头至塔石段)选址批前公告
各有关产权人:
S209奉化至庆元公路龙泉道太至塔石段工程(屋后岗至下庄儿、兰头至塔石段)拟选址于丽水市龙泉市道太乡、塔石街道。项目路线全长20.45千米,拟选用地总规模41.1449公顷,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2009公顷,预审申请用地40.9440公顷(详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天(自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5日)。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重大利益关系且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告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地址):
1.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广济街91号),联系电话:0578 7127309;
2.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龙泉市中山西路35号),联系电话:0578 7124930;
3.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区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0578 2668070。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S209奉化至庆元公路龙泉道太至塔石段工程(屋后岗至下庄儿、兰头至塔石段)拟选址红线图。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