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市本级】(2025)11号
编号:(2025)11号 |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叶俊辰 | 莲都区天辰锦园25幢103室 | 已按2024浙1102执29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存量房转让登记,现对浙(2022)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00125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 ||
2 | 赵君 | 莲都区丽青路322号202室 | 已按2024浙1102执24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存量房转让登记,现对浙(2019)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20394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 ||
3 | 胡勇兴、许媚兹 | 莲都区秀丽春江花园括苍园1幢1单元1903室 | 已按2024浙1102执233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法院裁定、调解、判决登记,现对浙(2021)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15841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 ||
4 | 付卫玲 | 莲都区东方明珠苑33幢1单元501室 | 已按2024浙1102执23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存量房转让登记,现对浙(2017)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00804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紫金路支行 | 莲都区东方明珠苑33幢1单元501室 | 已按2024浙1102执23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抵押权登记-房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现对浙(2020)丽水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244号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莲都区白云小区33幢506室 | 已按2024豫1627执恢474号之二、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抵押权登记-房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现对浙(2016)丽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939号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 ||
7 | 朱文伟、潘春霞 | 莲都区白云小区33幢506室 | 已按2024豫1627执恢474号之二、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法院裁定、调解、判决登记,现对浙(2016)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06303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 ||
202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