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国道遂昌举淤口至江山界段改建工程选址批前公告
各有关产权人:
637国道遂昌举淤口至江山界段改建工程拟选址于丽水市遂昌县西畈乡。项目线路全长16.144千米,拟选用地总规模42.4123公顷,项目拟选址范围详见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7日。对项目有异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可持利害关系证明材料及本人(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告期内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地址):
1.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101号),联系电话:0578-8520685;
2.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0578-2668070;
3.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59号),联系电话:0578-8127028。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件:637国道遂昌举淤口至江山界段改建工程拟选址红线图.pdf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