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市本级】(2025)17号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5- 03- 13 16: 13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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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1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权利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坐落

办件类型

1

孟建松、毛丽娟 

(2019)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21416号

莲都区江滨小区10幢202室

 

司法拍卖

联系电话:0578-2090260 

公告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