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市本级】(2025)34号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5- 04- 25 11: 46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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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3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坐落

办件类型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2022)丽水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361

莲都区绿谷庄园云水居6幢一单元1401

司法拍卖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

(2019)丽水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195

莲都区绿谷庄园云水居6幢一单元1401

司法拍卖

3

何丽红、黄秀武

(2019)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20066

莲都区绿谷庄园云水居6幢一单元1401

司法拍卖

4

郭旭、龚巧红

(2021)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01714


莲都区丽青路13324302

 

拆迁注销

     联系电话:0578-2090260

 

公告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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