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市本级】(2025)45号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5- 05- 30 16: 43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本页】 【关闭】


编号:(20254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坐落

办件类型

1

叶丽鹏、朱飞燕

(2019)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33354

莲都区玫瑰家园1403

司法拍卖

     联系电话:0578-2090260

 

公告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