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平面图公布(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市本级防汛物资储备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审定的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市本级防汛物资储备库)总平面图公布。总建筑面积9570.65平方米。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570.65平方米,其中1#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1536.74平方米,2#一级驿站及展厅建筑面积2255.43平方米,3#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1778.4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15.35%,绿地率:20%.标准机动车停车位共77个,其中地上车位24个,地下车位53个。
附件: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市本级防汛物资储备库)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