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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市本级】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5- 05- 09 13: 57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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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3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备注
1
陈晔
莲都区青林雅苑8幢402室
司法拍卖
2
冯光杰
莲都区翡翠雅园35幢二单元203室
司法拍卖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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