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莲注( 2025 )1号
编号:莲注( 2025 )1号
本人莲都区碧湖镇下叶村村民叶俊茂,申请办理注销业务。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即丽房字第034036号,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DJ3311-20250612-0029770权证号丽集用1993第******号/023813。因父亲叶丽青于2023年5月过世,母亲占鉴娇于1996年12月过世。叶丽青、占鉴娇共有子女:
叶俊茂、叶樱茂 。
知晓情况,该处房产已全部拆除,该宗宅基地已被村民委员会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并同意推举 叶俊茂 办理注销业务。
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丽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 联系电话:0578-209046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2025年 6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