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泉路东侧支路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选址批前公示
各有关产权人:
岩泉路东侧支路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现建设单位提交申请项目选址。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拟选址红线图,拟选址于青林区块,东港路至好溪路,项目拟选用地规模0.6293公顷(详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十天(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如有异议的重大利害关系人(或法人),请在公示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1、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8-2106782。
2、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联系电话:0578-2668222。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附:岩泉路东侧支路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拟选址红线图.pdf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