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市本级】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5- 06- 30 16: 04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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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5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坐落办件类型
1李清德丽房权证莲都区字第01067562号莲都区李大塘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联系电话:0578--2090260







公告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