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5- 06- 04 09: 04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本页】 【关闭】

各相关权利人:

因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疾控中心西侧配套地下管网工程等两个项目建设需要,需收回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需收回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2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具体范围见附图。

二、上述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应及时解除抵押合同,并办理注销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范围内的土地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转让等手续。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收回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78-2668199

附件:

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国有土地收回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线图.pdf

疾控中心西侧配套地下管网工程国有土地收回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线图.pdf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