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市本级】(2025)46号[4]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5- 06- 04 09: 36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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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4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权利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坐落

办件类型

1

张艺薇  

(2022)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10362号

莲都区嘉慧园13幢二单元108室

依据法律文书作废

2

林慧英

丽国用2001第05773号/01040079

城关镇文昌路158号

所有权注销

3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2023)丽水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339号

莲都区金周佳苑12幢1302室

依据法律文书作废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2020)丽水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359号

 

莲都区玫瑰家园1幢403室

 

依据法律文书作废

联系电话:0578-2090260 

公告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