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市本级】(2025)48号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5- 06- 06 17: 35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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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4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坐落

办件类型

1

金满连

01055251

莲都区城北村吴垵3

拆迁注销

2

金满友

01060976

莲都区城北村吴垵3

拆迁注销

3

张崇法

丽集用1994118730


拆迁注销

4

张崇法

01060529

莲都区城北村吴垵2

拆迁注销

     联系电话:0578-2090260

 

公告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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