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27日。
登记单元 名 称 | 登记单元号 | 331125323000002 | |||
坐 落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 | 空间范围 | 东:崇头镇; 南:崇头镇; 西:崇头镇; 北:崇头镇。 | ||
登记单元 总 面 积 | 2472.45公顷 | 国有面积 | 112.6公顷 | ||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全 民 | 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资源 类型及面积 | 森林资源:1856.65公顷 |
所有者职责 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
其他类型面积 | 水流资源:9.73公顷;草原资源(均为其他草地):8.97公顷;荒地资源:0.21公顷 | ||||
所有者职责 代理履行主体 | 丽水市人民政府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确权登记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联系电话:0578-2090260 ,0578-2668696
附 件: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登记单元图(扫二维码查看)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