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市本级】(2025) 97号

  访问统计:   发布时间: 2025- 07- 11 14: 13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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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 97

声明人保管不善等原因,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声明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坐落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丽房他证莲都区字第01116287

莲都区粮油批发市场3205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2025711